他扶着墙,一步一步地向那个房间走去,每一步都像是在刀尖上行走,每一步都伴随着尖锐的疼痛,从脚底一直传到心脏,在心脏那里变成一种闷闷的、钝钝的、像是被什么东西反复锤击的感觉。
他走到门前,透过那条缝隙,向里面看去。
房间不大,灯光昏暗而暧昧,紫色的射灯在天花板上旋转着,把整个房间染成一种不真实的、像是梦境一样的颜色,那颜色打在每个人的脸上,让他们的皮肤都变成了一种病态的、像是淤血一样的紫红色。
沙发是黑色的皮质的,在紫色灯光的照射下泛着幽幽的光,像是某种深海鱼类的皮肤,光滑而冰冷,上面坐着几个人,有的靠着,有的躺着,有的歪着,有的倒着,姿态各异,但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喝多了。
茶几上摆满了酒瓶——啤酒、红酒、洋酒、还有几瓶程逸叫不出名字的、包装花里胡哨的预调鸡尾酒。
有的已经空了,横七竖八地倒在茶几上、地毯上、沙发底下,有的还剩一半,有的只喝了一口,瓶盖还拧着,像是有人打开看了看又放下了。
果盘里的水果已经被吃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几块西瓜皮和几颗葡萄,还有一小碟被捏碎了的、像是被人故意捏碎的花生米。
陶惠靠在角落里,闭着眼睛,嘴巴微微张开,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喝醉了,她的脸上带着一种不正常的红晕,那红晕从脸颊蔓延到脖颈,一直蔓延到她连衣裙的领口里面,她的手机掉在沙发缝隙里,屏幕还亮着,上面是一个未接来电,备注是“妈妈”。
另一个女生趴在茶几上,面前摆着几个空酒瓶,她的手臂垫在额头下面,头发散落了一桌,有几缕搭在酒瓶上,被瓶口的液体沾湿了,黏成一缕一缕的。
黑皮坐在最边上,手里拿着一瓶啤酒——那瓶啤酒已经喝了大半,瓶子倾斜着,随时都可能倒出来。
他的眼睛半闭着,嘴角挂着一丝似笑非笑的、像是在看戏的表情,那表情里有得意,有满足,有一种“今晚真有意思”的享受。
他的目光——程逸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落在房间的另一头。
在那个方向,在沙发的另一端,在紫色灯光最暗的角落,裴玉坐在那里。
她的白色连衣裙还在——不,不是“还在”,是“还穿着”,但已经皱巴巴的了,像是被人揉成一团又展开的纸。
裙摆被掀起到大腿根部,露出那条白色的蕾丝内裤,那内裤的边缘卡在她的大腿根,勒出一道浅浅的红痕。
她的双腿微微分开,膝盖朝外,脚尖朝内,呈一个不设防的、门户大开的姿势,那姿势在任何一个正常的情境下都是不雅的、羞耻的、让人脸红的,但在此刻,在紫色的灯光下、在酒精的气息中、在暧昧的音乐里,那姿势只让人感到一种原始的、动物性的、无法抗拒的诱惑。
她的头发凌乱,几缕发丝贴在脸颊上,像是被汗水浸湿了,又像是被人拉扯过。
她的脸上带着一种不正常的、像是在发烧一样的红晕,那红晕从她的脸颊蔓延到她的耳根,从耳根蔓延到她的脖颈,从脖颈蔓延到她连衣裙领口下面的那一小片裸露的肌肤。
她的眼睛半闭着,眼神涣散而迷离,像是喝醉了,又像是被什么东西迷住了心神——不,不是“像是”,她就是被迷住了,被白给病迷住了,被那种从基因深处涌上来的、不可抗拒的、比任何酒精都要强烈的欲望迷住了。
她的瞳孔在紫色灯光下放大,几乎占满了整个虹膜,那里面没有焦距,没有焦点,没有“我在看什么”的意识,只有一片混沌的、模糊的、像是被搅浑了的水。
她的嘴角挂着一丝笑意——不是平时那种甜美的、明媚的、像阳光一样灿烂的笑容,而是一种更复杂的、更暧昧的、带着一丝媚态的、像是被什么欲望支配了的、连她自己都不认识的笑容,那笑容里有满足,有沉醉,有一种“我很舒服”的坦白,有一种“我在享受”的不加掩饰。
她的旁边坐着那个男人。
那个黄头发、穿皮夹克、打耳钉的男人。
他的皮夹克已经脱了,扔在沙发扶手上,黑色的皮衣在紫色灯光下变成了暗红色,皱巴巴的,像是被人随手丢在那里的。
他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T恤的领口很大,露出锁骨和一小片胸口,那胸口上有几道红色的痕迹——不像是抓痕,更像是被什么东西压出来的、还带着湿润的、尚未消退的红印。
他的手——那只手,程逸的视线死死地钉在那只手上——搭在裴玉的肩膀上,手指在她的锁骨上轻轻地摩挲着,那动作熟练而自然,像是在做一件做过无数次的事情,像是在抚摸一件属于自己的、不需要征得同意的、可以随时把玩的东西。
他的指甲修剪得很整齐,指节分明,手指修长,像是一双弹钢琴的手,但此刻这双“弹钢琴的手”正在程逸的女朋友身上弹奏一首他不认识的曲子,每一个音符都落在她的皮肤上,每一个音符都让她发出一声细微的、几乎听不到的轻哼。
他的脸凑在裴玉的耳边,嘴唇贴着她的耳廓,在说什么。
程逸听不清内容,但看到裴玉微微偏过头,嘴角的笑意更深了,那笑意里有回应,有默许,有一种“你说什么都对”的顺从。
她的身体向他那边倾了倾,不是她在倒向他,就是她的身体在白给病的驱使下主动靠近了他,像是铁屑被磁铁吸引,像是飞蛾扑向火焰,像是河流汇入大海,不可抗拒,不可逆转。
程逸的心彻底沉了下去。
沉到了胃里,沉到了肠子里,沉到了脚底,沉到了地底下,沉到了一个他够不到的地方,沉到了一个他找不到的地方,沉到了一个可能再也捞不回来的地方。
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
白给病发作了——在这个最不该发作的时候,在KTV的包厢里,在那么多人的面前,在黑皮和陶惠的眼皮底下,在程逸的电话被挂断、消息被无视的时刻,在这个他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男人身边。
不,也许没有“不该”。
也许对白给病来说,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人,都是“该”的。
它不管你在哪、不管你身边有谁、不管你明天还要上课、不管你男朋友还在等你回去——它只管它自己,只管它那永不停歇的、永不满足的、永远在燃烧的欲望。
他的眼睛,透过那条狭窄的门缝,死死地盯着那个男人的手。
那只手——那只手从裴玉的肩膀滑到了她的手臂,从她的手臂滑到了她的手腕,从她的手腕滑到了她的手背。
他握住了她的手,十指交握,像是在牵手,像是一对情侣在约会——不,不是“像是”,在任何人看来,他们就是一对情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