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营区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夕阳把整个操场染成了橘红色,白桦林镶了一层金边,美得不太真实。沈知行看到办公楼门口停了一辆陌生的吉普车。不是江远洲那两辆,是一辆他从没见过的黑色吉普,车身溅满了泥点,看起来是从很远的地方开过来的。
车门旁边站着一个人。
那人大约三十岁出头,穿着一身挺括的军装,肩章上是两杠两星——中校。他比陆征略矮几厘米,但身姿挺拔,站在吉普车旁边像一个被精心摆放过的棋子。国字脸,浓眉大眼,五官端正得几乎可以印在征兵海报上。皮肤微黑,是常年在户外晒出来的健康色。嘴唇微微上翘,挂着一种让人本能地想要亲近的笑容——不是陈予安那种精心计算过的温柔,而是一种更自然的、更富有感染力的热络,像夏天的太阳,晒得人暖洋洋的,不觉得刺眼。
沈知行不认识这个人。但他注意到一个细节——这个人站在吉普车旁边,手里拿着一份文件,姿态随意而放松,但他的眼睛一直在观察周围的环境。不是那种好奇的观察,而是那种经过训练的、有目的的审视。他在看什么?看操场上的训练设施,看办公楼的门窗位置,看进出人员的数量和动线。他在“勘查”。
沈知行把这个念头记在心里,没有声张。他走进办公楼,在楼梯口遇到了刘干事。刘干事正抱着一摞文件往楼上走,看见沈知行就停下来,压低声音说:“你看到门口那个人了吗?”
“看到了。谁?”
“师部新调来的参谋,姓高,叫高远志,”刘干事把文件换到另一只手上,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今天下午刚到,说是来协助江处长的核查工作。但我看不像——江处长都走了快两周了,他这个时候来‘协助’谁?”
沈知行没有说话。他回头看了一眼门口的方向,透过楼梯间的窗户能看到那辆黑色吉普还停在那里。高远志正弯腰从车里拿一个公文包,后背的肌肉在军装下微微隆起。站起来的时候,他顺手把车门关上,动作干净利落,然后抬头朝办公楼的正门走来。沈知行收回目光,跟刘干事道了声谢,往自己宿舍走去。走到走廊拐角的时候,他跟高远志正面相遇。高远志看见他,微微笑了一下,主动伸出手来。
“沈记者吧?久仰大名,”他握着沈知行的手晃了两下,力度热情而不过分,“军委机关网那篇报道写得真好。我在师部的时候就听人提起过你,说漠河有个笔杆子,笔头子硬得很。”
“过奖。”沈知行说。他说这两个字的时候语气平淡,没有谦虚的客套,也没有被夸奖后的喜悦。他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你过奖了。
高远志的笑容没有变,但他握着沈知行的手多停了半秒。那半秒很短,短到任何人都会忽略。但沈知行没有忽略。他在这多出来的半秒里感觉到了一种东西——不是敌意,而是一种评估。像菜市场里买东西的人用手掂一只瓜,掂一掂分量,看看值不值得买。
“以后在同一个营区里工作,多多关照。”高远志松开了手,笑着朝楼上走去。皮鞋敲在楼梯上的声音规律而沉稳,不快不慢,每一步的间隔都一样,像一个精心调校过的节拍器。
沈知行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楼梯拐角处。这个人是师部派来的。他说是来协助核查的。他主动跟自己打招呼。他看了自己写的稿子。他在楼梯上走路的声音太均匀了,均匀得不像一个普通人走路——更像是在用脚步记录楼梯的台阶数。
回到宿舍,沈知行在日记本上写了一行字:“今天来了一个人,叫高远志。他的握手多了半秒,走路整齐得像在丈量楼梯。也许我是多心了。但我奶奶说过,越是笑得好看的人,越要提防。”
江婉清在食堂里遇到了高远志。那天中午她端着饭盆去窗口打饭,高远志排在她前面,回过头看了她一眼,然后转过身来,笑容满面:“江记者?没想到在这儿见到你。上次在北京开会的时候,你坐在第三排,我坐你后面。你可能不记得我了。”
江婉清想了想,隐约有点印象。去年□□有个媒体通气会,她确实坐在第三排,但会后有很多人跟她换了名片,她记不住每一张脸。
“抱歉,”她礼貌地笑了笑,“记性不太好。”
“没关系,我记得你就行,”高远志丝毫不介意她的冷淡,反而把话题继续往下接,“你那篇关于边防文化建设的调研报告我读了好几遍,受益匪浅。你在漠河这段时间有什么新发现吗?正好可以向你这个专家请教。”
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真诚极了。眉宇间带着一点恰到好处的仰慕——不是谄媚,但足够让人感觉被尊重。他的眼睛是深棕色的,在阳光下泛着温和的光泽,说话时会专注地看着对方的眼睛,让人觉得自己是此刻最重要的人。
伸手不打笑脸人。江婉清只好跟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几句。但她的直觉在敲铃。这个人太热情了,热情得不像是一个初次见面的陌生人。她知道世界上确实有一种人天生就擅长社交,跟谁都能聊得来。但高远志的热情里有一种难以捉摸的精准——他知道她的名字、她的座位、她的文章,甚至连她什么时候来漠河都一清二楚。这不是热情,这是提前做过功课。
宋时雨从训练场回来,满头大汗,端着饭盆走到江婉清旁边坐下。他刚带兵跑完五公里越野,脸晒得通红,作训服上沾着泥巴,胳膊肘上蹭破了一块皮。看见江婉清在跟高远志说话,他往这边多看了两眼。高远志注意到了他的目光,立刻朝他伸出手来。
“宋连长吧?久仰久仰。侦察连的训练成绩在全师都是拔尖的,去年联合演练的时候你们连拿了三项第一。我在师部就听过你的大名——都说漠河侦察连的连长是陆参谋长手底下最猛的兵。”
宋时雨被这一串夸奖砸得有点懵,还没缓过神来,手已经被高远志紧紧握住了。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没有没有,是战士们练得好。”
“谦虚了,”高远志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改天去你们连看看,取取经。我们师部警卫连训练成绩一直上不去,正好找你这个行家请教请教。”他说话的时候眼睛直视着宋时雨,语气诚恳得像一个虚心求教的学生。宋时雨不好意思地点点头说随时欢迎。
江婉清在旁边静静地吃饭,没有插嘴。她注意到高远志拍宋时雨肩膀的那只手——拍的位置恰到好处,不轻不重,正好是兄弟之间表示亲热的位置。这个人是做过功课的,不光做了她的功课,也做了宋时雨的功课。他在来漠河之前就知道宋时雨是谁,甚至知道宋时雨带的连队拿了什么成绩。
高远志打完饭走了,临走前还热情地说了句“改天一起吃饭”。宋时雨看着他的背影,端着饭盆,跟江婉清说:“这人挺好的,挺热情。”
“你觉得好就行。”江婉清没有多说什么。她低头扒了一口饭,心里有一个念头在转——漠河这种天寒地冻的地方,忽然被上面接连派来这么多人,没有一个是真的为了“协助工作”来的。江远洲派来的,是为了查沈知行。高远志是师部后勤处和参谋部双重推荐过来的,说是因为漠河近期几项重点工作需要临时增派人手。但这个时间点太巧了——后勤处的通报刚发下来,后勤处推荐的人就到了。
晚上,江婉清在暗房里找到了沈知行。沈知行正在冲洗白天在哨所拍的照片,红色的安全灯把他的脸映成一片温暖的暗红色。头发扎成低马尾,但因为弯腰太久,有几缕碎发散落在脸颊两侧。他用夹子夹住一张照片在显影液里轻轻晃动,照片上小马坐在石头上,低着头,手心里放着两颗水果糖。他的眉眼专注而安静——在暗房里洗照片是沈知行少数几个会完全沉浸其中的时刻,这时候他看起来不像记者,更像一个艺术家,在红色光晕里精心打磨自己的作品。
江婉清靠在门框上,看着他洗了一会儿。然后她开口了:“你觉得高远志这个人怎么样?”
“他的握手多了半秒。”沈知行说。
“什么意思?”
“一般人握手,握一下,松开,全程一秒半。他握了我将近两秒,”沈知行把照片从显影液里夹出来,放进定影液里,动作不紧不慢,声音平平淡淡,“在多余的那半秒里他在掂量我,就像用手掂一只瓜的重量。”他用夹子轻轻晃了晃照片,看着画面在定影液里慢慢凝固,“瓜不值钱就扔了。瓜值钱就买回去。反正不是白来一趟。”
江婉清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不是那种礼貌的笑,是被他这种奇怪的比喻逗笑了。她往暗房里走了一步,顺手把门掩上,让外面的光不会漏进来。“‘瓜不值钱就扔了。’你这张嘴,平时不开口,一开口比谁都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