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思晴闭嘴了。
她翻开笔记本,在刚才划掉的那四个字下面,又加了一行,然后再次划掉。
三个人——不,四个了——赶上了最后一班回镇上的绿皮班车。
车厢里人不多,涂山瑶抱著那个裹成粽子的小女孩坐在最后排。
小宝守在旁边,时不时摸摸小女孩的额头。
沈思晴坐在前面一排,背对著他们,翻著笔记本上密密麻麻的记录。
班车到镇上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
从镇上回军区还有十二公里的土路,没有车,只能走。
涂山瑶走了不到五百米就开始喘。
今天在县城那一通折腾,把她昨晚攒的阳气消耗得精光,现在浑身上下跟被抽空了一样,每迈一步膝盖都在打颤。
“妈,要不我们找个地方歇一晚,明天再走?”
“不行。”涂山瑶咬著牙往前挪,“她身上的灵气残留会招东西,必须回到军区大院,那里人多。”
沈思晴二话没说,跑到涂山瑶另一侧,用肩膀顶住她的腰。
一个七岁的小丫头,硬是把一个成年女人架著往前走。
小宝背上驮著猫妖幼崽,前面开路。
四个人在漆黑的土路上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著。
走到第三公里的时候,涂山瑶停住了。
风里裹著一股腥气。
极淡,但她的鼻子比狗还灵。
不是凶兽。
是人血。
“有人受伤了。”涂山瑶扭头看向路边的沟渠。
沟渠里趴著一个人影。
小宝把背上的猫妖交给沈思晴,自己跑过去扒开杂草看了一眼。
“是个中年人!还有气!”
涂山瑶走过去。
沟里躺著个四十来岁的男人,穿著件深蓝色的中山装,胸口別著一枚搪瓷勋章。
头上磕了个大口子,血糊了半边脸,旁边倒著一辆歪了軲轆的自行车。
看打扮,像个干部。
“妈,救不救?”
涂山瑶蹲下来,手指搭上男人的脉搏。
跳得还算有力,就是失血多,磕到了脑袋。
她从芥子空间里摸出一小撮今天采的三七粉,撒在男人头上的伤口处。
又从怀里掏了截参须,掰下米粒大的一点,塞进男人嘴里。
“浪费。”她嘟囔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