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把头转过去,静静地望着和我同样都只有十二岁的苏景明。
想着他赤身裸体和我闺蜜缠在一起的样子,我心里的恶心是一阵儿紧过一阵儿。
不料,恰在这个当口,我看到打从沈乘言的脑袋右侧……飘过来一行加粗的大字。
关键还是描了荧光的。
字的内容很简单:
「大冒险:扑过去,挂在沈乘言的脖子上,跟他说你饿了,你想回家。亲,记得先用夹子音叫哥哥哟。」
我去你的夹子音!
我差点儿没忍住当场暴走。
但想到临走前,投胎办的人反复跟我确认的那句「魂飞魄散」,我又觉得我可以了。
有什么的呀。
一个十来岁的小萝莉而已,夹就夹呗。
「沈孟熹,从今天开始,我每天……大概能抽出两个小时来辅导你的功课。所以,我们放学了可以一起……」
不等苏景明说完,我就一个纵跃,直接挂在了沈乘言的脖子上。
他几乎是下意识地伸手托住了我的屁股。
说句实在话,想到几年后,他在商界跟人厮杀时的铁血手腕,我还是有点儿怕的。
但我更怕死。
所以,我干咳一声清清嗓子,夹里夹气地跟他说:「哥哥哥哥,我饿了,我想回家。」
2
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多心,我总觉得这句话过后,一向处变不惊的沈乘言竟红了眼眶。
他和放易碎物品似的把我放到地上,说这就回去给我做饭。
沈乘言现在还不是几年后那个,被圈内人称呼一声「玉面阎罗」的商界新贵。
他就只是能租得起最便宜的套间的一个穷学生。
于是,他读大学外加考研,我读中学,我们俩在那处蜗居里一住就是六年。
六年后,我终于考上了沈乘言曾读过的那所大学。
这个时候,他已经是经常上财经杂志的钻石王老五了。
这六年的时间里,弹幕君倒乖巧得很,基本没怎么作妖。
而与之相对应的,我的日子也就没有那么难过。
直到这天,沈乘言送我到学校的新生处报到,我和我上辈子的闺蜜宋时薇走了个头顶头,弹幕的风向忽然间就变了。
「大冒险:抓住沈乘言的手,告诉他你不想住校,因为你不舍得跟他分开。亲,在这个过程中,记得要和他深情对视哦。」
嗯,这就很离谱。
虽然我并不推崇宋时薇勾搭闺蜜男朋友的行为,但这种事情,不是该怪男朋友没管好自个儿的裤腰带吗?
完全没必要搞雌竞啊。
再者说,宋时薇喜欢的人是苏景明,弹幕君让我撩的人却是沈乘言。
它是不是吃错药了?
我躲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然后几乎是在同时刻,我往脸上堆起一个甜到发腻的笑来,一边攀上沈乘言的胳膊,一边拿一双眼睛冲他眨呀眨的。
「小叔,我不想住校,我要办走读。」
「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