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没有安排外出活动,斯万就到韦尔迪兰夫妇府上来参加这个小团体的聚会,不过他总是吃好晚饭才来,尽管奥黛特一再恳求,但他几乎从不接受去吃晚饭的邀请。
“只要您愿意,我也可以单独和您一起吃晚饭。”她对他说。
“那韦尔迪兰夫人呢?”
“哦!那还不简单。我只消说我的裙子没有准备好,或者马车来得迟了。总有办法应付的。”
“您真好。”
可是斯万心想,要是让奥黛特(他只答应在晚饭后和她见面)知道他另有比陪她更有趣的事儿,那她对他的好感过不了多久,就会变成厌腻了。话是这么说的——他正对一个娇小的女工迷恋得很,这个小女工玫瑰花般清新、丰满的美丽,远非奥黛特所能相比,他宁愿跟她在一起共度黄昏,奥黛特反正待会儿还能见面。他从来不肯让奥黛特接他去韦尔迪兰府上,也是同样的缘故。这个娇小的女工总在他家附近的一个街角上等他,斯万的车夫雷米知道这地点,车稍一停,她就上车坐在斯万身边,抱住斯万扑在他的怀里,直到马车把他送到韦尔迪兰府邸跟前,才松开手。他走进客厅,韦尔迪兰夫人一边指着他早上送去的玫瑰花对他说“我们正在责备您呢”,一边示意他坐在奥黛特身边的那个位子,钢琴家为他俩弹起凡特伊奏鸣曲中的一个乐句,俨然这就是两人爱情的国歌。它总是从小提琴的震弓部分开始,无伴奏的小提琴震弓延续了几个小节,形象非常鲜明,随后倏的一下,震弓消散而去,眼前仿佛是霍赫[132]的室内画,房门半开着,狭窄的门框使画面显得格外深邃,在远处柔美的光影中,这个小乐句以一种别样的色调出现了,带着舞蹈的节奏,田园的风味,时断时续,犹如一段小小的插曲,属于另外一个世界。它以单纯质朴的、义无反顾的步履款款而行,始终带着那抹难以形容的笑容,慷慨地沿途留下它优雅的倩影;然而斯万现在从中体察到了幻想破灭的醒悟。对它自己引领你趋近的幸福,它似乎早已意识到了其中的虚幻。在它轻盈的优雅中,有着一种持久不变的东西:愁楚过后的超脱。然而这个乐句本身——对于一个在写这首曲子时,还不知道他和奥黛特存在的音乐家,对于所有那些在若干世纪之后聆听这首曲子的人们,这个乐句究竟意味着什么——他并不在意,他把这个乐句看作爱情的一种信物,一种纪念,它甚至能让韦尔迪兰夫妇,让那位年轻钢琴家在想到奥黛特的同时,马上就想到他,把他俩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所以,当奥黛特有一次心血**,央求他请一位钢琴家来演奏整首奏鸣曲的时候,他劝她打消这个念头——他觉得单单知道这一段也就够了。“其余的又何必知道呢?”她附和他说,“它才是我们的乐段嘛。”结果,每当它如此贴近,却又那么邈远地传来时,他一想起它是在向他们倾诉,却又不认识他们,心头就会不好受,想到它自有一份含义,一种内在而恒定的美,却偏偏不为他们所知,他几乎感到了遗憾,就像我们收到馈赠的首饰,甚至一个心爱女人的来信时,会暗自抱怨这璀璨夺目的宝石或脉脉含情的话语,为什么不直接就是一段短暂私情的幽会,或者一个可人儿的风情呢。
往往有这样的情况,他在去韦尔迪兰夫妇家之前,跟那个小女工一起待得太久了,所以钢琴家一弹完那个小乐句,斯万就发现差不多该是奥黛特回家的时候了。他送她回家,陪到她位于凯旋门背后拉贝鲁兹街上的那座小宅邸门口。也许正是因为这不必占用她全部的赏赐,他放弃了早些见到她,陪她去韦尔迪兰府邸这样一种在他并非那么必要的乐趣,以便获得送她回家这个让她颇为领情的权利,再说他也更看重这个权利,因为这样一来,他离开她以后,就感觉到不会有谁见到她,置身于他俩之间,妨碍她仍然和他在一起了。
就这样,她每回都坐斯万的马车回家;有一天晚上,她刚下车,他跟她说明儿见的当口,她在屋前的小花园里匆匆摘下最后的一朵**,在马车起动前把花递给他。回家途中,他一直把它紧贴在唇上,过了几天,花枯萎了,他把它珍藏在书桌里。
可是他从来不送她进屋。只有两次是在下午,他进去参加了她的重要活动:喝午茶。这些僻静而空寂的短街(沿街几乎清一色都是毗连的矮小宅邸,只有几家面目可疑的店面,会突然打破这单调的格局,它们正是当年这个名声不佳的街区的历史见证和残存污痕),花园和树枝上的残雪,凋零的冬景,贴近的大自然气息,都为他进门时感到的温暖和看到的鲜花平添了几分神秘色彩。
奥黛特的卧室,在高出街面的底楼,后窗面朝一条平行的小街,卧室右边有座笔直的楼梯,在涂成深色的墙壁中间通往二楼的客厅和小客厅,墙面上悬着东方的织物、土耳其的串珠和用丝绳吊着的一盏日本大灯笼(但是,为了让来客不致连最后一点的西方文明设备也享用不到,里面点的是煤气灯)。客厅前是一个狭窄的门厅,墙上的格子架板条很像花园里的棚架,不过涂成了金黄色,沿墙有个长方形的栽培箱一通到底,里面像暖房一样种着一排盛开的大**,这么肥硕的**在当时已经算得稀罕了,但跟日后园艺家培育成功的品种相比,那可差得远了。斯万对这种去年以来巴黎人趋之若鹜的花种,一向不抱好感,可是这一次,看到这些只能存活一天的星辰在灰冷的下午发着光,芬芳的光线在门厅里映上若明若暗的玫瑰、橘红和粉白色斑纹时,他却感到了喜悦。奥黛特穿着玫瑰色的丝绸便裙接待他,**着颈脖和胳臂。她让他挨着她,坐在客厅深处一个凹进去的位置上,客厅里有许多这种神秘兮兮的位置,前面遮着盛在中国套盆里的硕大的棕榈树,或者点缀着照片、缎带结和扇子的屏风,挡住人们的视线。她对他说:“您这样坐不舒服,等一下,我来给您弄弄好。”说着,她颇为自负地莞尔一笑(每当想出一个自己感到挺得意的点子时,她总会这么笑一笑),拿起几只日本绸面靠垫又揉又捏的,仿佛是阔得没把这么值钱的东西放在眼里,然后把它们搁到斯万的头下和脚下。一个贴身男仆依次拿来许多几乎全都安在中国大瓷瓶里的灯,或单盏,或成双,分别摆放在不同的家具上面,犹如摆放在祭台上面;在冬日已近黄昏的暮色中,这许多灯光营造出了一种日落时分的氛围,但它比落日更持久,更嫣红,更有人情味——要是有个恋人驻足街头,望着灯光微明的玻璃窗半遮半掩着的这番神秘景象,他也许会引发许多遐想,——这时,她神情一下子变得很严厉,斜眼盯着这个仆人,看他是否把每盏灯放得恰到好处。她心想,只要有一盏没放对地方,客厅的总体效果就给毁了,而且她那幅斜搁在长毛绒衬底的画架上的肖像,光线也就不对头了。于是她心绪激动地注视着这个粗人的一举一动,见到他经过窗台上那两个她平时生怕让人碰坏,都是亲自拾掇料理的花坛时,居然靠得那么近,她马上厉声训斥,同时起身走到窗台边上,去查看他有没有碰坏花坛。她觉得这些中国小摆设模样都挺逗人喜欢的,而兰花,尤其是卡特利兰[133],也同样如此,这两种花和大**一向是她最心爱的花儿,因为它们有个很大的优点,就是不像真花儿,而像是用丝绸、缎子做出来的。
“瞧这一朵,就像是从我大衣里子剪下来的。”她指着一朵兰花对斯万说,语气中带着点儿对这朵如此别致的花儿,对大自然给她带来的这位意想不到的、风姿绰约的姐妹的赞许之意,这位姐妹在生命的等级上离她很远,然而自有一种高雅的气质,远非她容许在这客厅里有一席之地的那些女人所能相比。她一样样地指给他看大瓷花瓶上雕着或壁炉隔热屏上绣着的口吐火舌的客迈拉[134],一束兰花的朵朵花冠,一头浑身镶乌银[135]、眼眶里嵌着两颗红宝石的单峰驼,还有它旁边的壁炉架上的一尊玉蟾蜍,她依次装出种种样子,一会儿仿佛被怪物的凶相吓着了,一会儿又像是被它们的憨态逗得哈哈大笑,一会儿似乎在为花儿的猥亵感到脸红,一会儿又装着情不自禁地走过去拥吻单峰驼和蟾蜍,管它们叫“心肝宝贝”。跟如此这般的装模作样恰成对比的,是她对某些神灵的满腔虔诚,其中尤以对拉盖[136]的圣母最为诚笃,当年她住在尼斯[137]的那会儿,这位圣母为她治愈了一种不治之症,从此她胸前总佩着一块金牌,并坚信这块金牌消灾免祸,无所不能。
奥黛特给斯万斟茶,问他:“柠檬还是奶油?”等他回答“奶油”,笑着对他说:“一点儿!”当他称赞这茶味道不错时,就说:“您瞧,我知道您喜欢什么。”诚然,这茶在斯万眼里,正如在她眼里一样,是弥足珍贵的,而爱情确实也需要在与之相伴的种种乐趣之中证实自己的存在,保证自己的绵延,所以他七点钟跟她分手回家去换晚礼服的时候,坐在马车里,一路上难以抑制这个下午所引起的愉悦心情,不住地对自己说:“有这样一个可爱的人儿,在她家里你能找到那么难得找到的东西,那么好的茶,真叫人愉快。”一个钟头以后,他收到奥黛特的一张便笺,一眼就认出这一个个写得大大的字母,是在模仿英国人硬邦邦的笔迹,有意显得自己是练过书法的,不过这笔字实在写得不像样子,换了一个没有思想准备的人来看,也许只会觉得此人思路混乱,教育不良,既不够坦率又缺乏诚意。斯万把烟盒忘在奥黛特家里了。“您怎么不把您的心也忘在这儿呢,要那样,我可不会让您取回去咯。”
他对她的第二次拜访,也许更为重要。这天去她家的路上,就像每次见她之前,他先在心里回想她的容貌;要找她脸上的漂亮之处,就非得把她那经常黄恹恹,无精打采,不时还发些小红点的双颊,仅仅局限在红润鲜艳的颧骨部位,非如此不可的限制,使他感到很苦恼,它就像在证明,理想的事物是不可企及的,而幸福,总是平庸的。他给她带去一幅她想看的版画。她稍稍有些不舒服;她穿着淡紫色的中国绉纱晨衣接待他,胸前遮着一块刺绣华丽的织物,仿佛纹章上的披幔。她站在他身边,没有绾住的长发贴着脸颊直泻而下,一条腿微微有些像跳舞时那么弯着,这样就可以不很费劲地俯身朝着那幅版画,她低着头,睁着那双平常时刻总是那么疲惫、阴郁的大眼睛,她的这种神态,让斯万看得怦然心动,觉得她跟西坡拉[138]的脸容很相像,在西斯廷小教堂的一幅壁画上画着叶忒罗的这位女儿。斯万向来有一个特殊的爱好,喜欢在大师的画作里找到周围现实生活中人们的一般特征,而且找到不同于共性的地方,那些我们所认识的脸的个性化特征:于是,在安托尼奥·里佐雕塑的一尊洛雷当总督胸像[139]上,高颧骨、歪眉毛,整张脸都跟斯万的马车夫雷米像得不能再像;在吉兰达约[140]的一幅油画里,有德·帕朗西先生的鼻子;在丁托列托[141]的一幅肖像画上,则有德·布尔邦大夫脸上伸进腮帮子的那撮髯须,那个塌鼻梁,那种咄咄逼人的目光和充血的眼睑。也许他始终有一种内疚,为自己的生活局限于社交圈、浪费在交谈应对上感到内疚,所以看到大师们居然也兴味盎然地把这一张张脸画进他们的作品里,赋予作品一种独特的现实感和生活感,一种世俗的风味,他不由得感觉到,这些大师给了他某种宽容自己的借口;也许他潜移默化地染上了社交圈的轻浮习气,所以才非要在一幅古代作品中找出针对今天有名有姓的人物古为今用的影射不可。也许情况正相反,他具有相当浓郁的艺术家气质,一旦从一幅较为古老的肖像画与它原本无从接触的现代原型的相像中,发现并抽取这些个性化的特征,从中得出一种更为普遍的含义,这些特征就会引起他的愉悦感。临了,说不定原因还在于近一段时间里纷至沓来的印象,它们源自他对音乐的爱好,却又加深了他对绘画的兴趣,因此,当他这会儿发现奥黛特与桑德罗·迪·马里亚诺(后来大家都喜欢用他更为人熟知的绰号博蒂切利[142]称呼他,其实这个绰号让人联想起的,并不是这位画家笔下真实的作品,而是使作品庸俗化的陈旧、谬误的观念)所画的西坡拉相像时,从中获得的愉悦感就更为强烈——而且它将在斯万身上持续一段时日。他不再根据脸颊红润不红润,以及悬想中将来壮着胆子吻她时,那两片嘴唇肉感不肉感,来评价她的脸,他把这张脸看作一束精致美丽的线条的包络,他的视线循着卷绕的曲度,把颈背的起伏、秀发的流泻和眼睑的弯曲连成一体,就构成了这幅个性鲜明而清晰的肖像画。
他凝望着她;那幅壁画的一个局部显现在她的脸庞和身体上,从此以后,每当他在奥黛特身旁,甚至只是想到她的时候,他总会设法重现这个局部。他之所以珍爱这幅佛罗伦萨画派的杰作,只是由于他在她身上发现了它,这种相像赋予了她一种美,使她变得更为珍贵。斯万责怪自己,对一个在伟大的桑德罗眼中那么可爱的女人,怎么居然看不出她的真正价值呢;同时他暗自庆幸,他见到奥黛特时的愉悦感,在自己的美学修养中找到了依据。他心想,既然她满足了自己最高雅的艺术趣味,那么,把思念奥黛特和向往幸福联系在一起,就并非他至今一直认为的那样,仅仅是无奈之下不得已的选择了。有一点他却忘了,他的生理欲望恰好是跟他的审美趣味背道而驰的,所以奥黛特并不因此就成为满足他的这种欲望的女人。佛罗伦萨画派杰作这几个字眼,帮了斯万的大忙。凭借这个名义,他得以让奥黛特进入梦幻的世界,那是一个她迄今从未进入的世界,一个使她浑身上下透出高贵气质的世界。以前他单纯从肉感的角度来看她,对她的面容、身材乃至整体美时不时心存疑虑,对她的爱情也就受了影响,而现在,有了一种既定的美学原则作为基础,那些疑虑顿时烟消云散,这份爱情也就变得天长地久了;抱吻和占有,倘若说由于对方肉体上无法引起他快感,而会显得平常和不足道,那么它们一经冠以博物馆的图记,在他眼里就变得神奇而弥足珍贵了。
于是,他正为自己几个月来只知道去看奥黛特感到自责之时,心里有了这么个想法,就是在一件价值无可估量的杰作上,哪怕花费再多的时间,也是无可非议的,这毕竟是用非常特殊、别有情趣的材料铸成的绝无仅有、难得一见的作品啊,每当他凝神注视这幅杰作时,他不是抱着艺术家谦逊、超脱、磊落无私的胸襟,就是怀着收藏家自得、自私、耽于声色的情味。
他把叶忒罗女儿的一张画片放在书桌上,充当奥黛特的照片。他赞赏那双大眼睛,那张让人约莫感到皮肤不太好的娇弱面庞,还有那些顺着倦容可掬的脸颊而下的美妙发鬈;他将迄今凭美学概念发现的美感,用到了对一个活生生的女性的看法上,把它转换成他庆幸能看到组合在一个他可以拥有的女人体态上的优点。这种朦胧的好感会把一个人引向艺术的杰作,现在既然斯万知道了叶忒罗女儿有血有肉的原型,这种感应就从此成了一种欲念,补充了奥黛特的肉体没能在他身上唤起的欲念。他久久凝望这幅博蒂切利时,总会想起自己的博蒂切利,觉着对他而言那来得更美,把西坡拉的画片移向身边,他只觉得是把奥黛特搂在了胸前。
然而,他竭力要预防的还不只是奥黛特的厌倦,有时候还恰恰是他自己的厌倦;他感觉到,自从奥黛特挺方便就能见到他之后,她好像并没有多少话要对他讲,他生怕现在他俩在一起时多少有些无聊,单调,而且仿佛就此一成不变的相处方式,最终会扼杀他身上那点罗曼蒂克的希望,就是有朝一日她会乐于宣布她对他的热恋,要知道他正是凭着这一点才成为,并继续成为她的恋人的呀。他想改变一下奥黛特板板六十四的精神面貌,也好免得自己对她生厌,于是,突然之间给她写了一封信,让人赶在晚餐前送交给她,信里通篇是佯装的失望、愤懑的口吻。他知道,她一定会大惊失色,会给他回信,他希望她在生怕失去他而乱了方寸之际,会将从未吐露过的心曲向他尽情倾诉;——其实,也曾有过类似的情形,他收到过她充满前所未有的柔情给他写的几封信,其中有一封是一天中午(那天正好开赈济穆尔西亚灾民[143]的巴黎-穆尔西亚募捐会)从金色餐厅[144]让人给他送去的,信上一开头就这么写:“我的朋友,我的手抖得这么厉害,几乎都没法握笔写字了。”他把这封信藏在放着枯萎的**的抽屉里。要不就是,倘若她没有时间给他写回信,那么他一走进韦尔迪兰府,她马上就会迎上前去对他说“我有话要跟您说”,他呢,满怀好奇地凝视着她的脸,想从她的话里探听出她一直藏在心底的想法。
每当他走近韦尔迪兰府,望见灯火通明、从不放下百叶窗的那些长窗,想到自己就要看见那位在金色灯光下容光焕发的可爱人儿的时候,他的心里就变得软软的。有时灯光前的宾客身影投映在窗户上,窈窕而幽黑,犹如镌刻在一扇半透明的窗格上的错落有致的小型版画,而其他的窗格则一片亮堂。他一心想认出奥黛特的身影。随后,他一踏进大厅,眼睛在不知不觉中就放出了极度喜悦的光芒,韦尔迪兰先生看在眼里,对画家说:“我看他的眼神不对。”果然,奥黛特一出场,整座府邸在斯万眼里,就平添了一种其他任何府邸所没有的东西:一种敏感装置,一个能把末梢伸进每个房间、不断给他的心带来兴奋刺激的神经网络。
这个社交团体,这个小圈子的正常运转,自然而然就为斯万提供了跟奥黛特天天约会的机会,而且让他可以装出懒得见她,甚至就此不想再见到她的种种样子,这样做在他并无多少风险,因为不管他白天在信里怎么写,到了晚上他总要见到她并送她回家。
但有一回,他想到这每晚必行的陪送,觉得心里挺不对劲,于是就带着那个小女工一直逛到布洛涅树林,有意拖延去韦尔迪兰府的时间,结果他到得实在太晚,奥黛特以为他不会再来,已经先走了。看见她不在大厅里,斯万感到心里一阵揪紧;他害怕失去这份他第一回意识到它的分量的乐趣,而过去他是一直以为这样的乐趣是什么时候想要就能要的,这种根深蒂固的想法,往往会使我们小看乃至无视一切乐趣的价值所在。
“你瞧见没有,他一见她不在,脸色都变了,”韦尔迪兰先生对妻子说,“我看他是不高兴喽!”
“谁脸色变了?”戈达尔大夫粗声粗气地问道,他刚去看了个病人,这会儿回来找他的妻子,所以不知道他俩在说谁。
“怎么,您在大门口没碰到斯万家那位美男子……?”
“没有呀。斯万先生来了?”
“哦,就来了一会儿。刚才我们瞧见的斯万先生可激动、可神经质呢。您明白吗,奥黛特走了。”
“您的意思是说,她已经对他情有独钟、芳心暗许了。”大夫说这话时,小心翼翼地试用了两个成语。
“哪儿的话,压根儿就没事,有句话可就咱们说说,我觉得她全都错了,做起事来像个小傻瓜,实在笨透了。”
“慢着,慢着,”韦尔迪兰先生说,“你说什么来着,没事?咱们又没看见,怎么知道有事没事呢?”
“要真有事,她会跟我说的。”韦尔迪兰夫人得意扬扬地说。
“我可告诉你们,她对我是事无巨细都不隐瞒的!她现在正好身边没人,我就对她说,她应该跟他睡觉。可她说这不行,虽说她对他十分钟情,但他在她面前总是很腼腆,结果弄得她也不好意思起来了,她还说,她不想以这种方式来爱他,说他是个理想中的人,她生怕会唐突自己对他的感情,瞧,我什么都知道吧?他绝对就是她该要的人。”
“你这话,恕我不敢苟同,”韦尔迪兰先生说,“这位先生我瞧着可不太顺眼;我觉得他在摆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