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流连在英国山楂树前,嗅着这无形而又不变的香味,想把这时而消失、时而重现的芳香送进茫茫然的脑际,让我跟得上充满青春活力、把山楂花随处点缀的轻快节奏,跟得上如同某些跳跃音程那般出人意料的距离间隔,而这些山楂树也颇为慷慨地把自己的音乐魅力绵绵不断呈现在我面前,但尽管如此,它们依然执意不容我做进一步的探究,就像有些旋律,我们哪怕演奏上一百遍,也仍然无法领会其中的奥妙。我转身离开片刻,想让自己过会儿能带着更新鲜的活力去接近它们。我信步走到了斜坡跟前,绿篱背后的这道斜坡,坡度很陡地通往旷野,一株离群索居的虞美人和几支矢车菊,犹如那些编织在地毯边缘,日后将大出风头的疏疏朗朗的乡下图案;星星点点的几所房舍,就能让旅人知道村子已近,那些花儿虽然只是寥寥几朵,如同各据一隅的房舍那样相隔甚远,但它们让我知道,前方就是麦浪滚滚、白云翻卷的一望无际的田野,一支虞美人花,宛如在乌黑油亮的浮标上方似的,挺立在缆索般的茎秆上,听凭火一般红艳的花瓣迎风飘扬,我一见之下,不由得怦然心动,好似那怦然心动的旅客,他远远地瞥见了前方的低地里捻缝工正在嵌抹一艘搁浅的船,没等望见海水就脱口喊道:“大海啊!”
然后我又回到山楂树前,就像一个人站在名画跟前,以为有一会儿转过眼去不看它们,就能更好地看懂它们似的,可是尽管我用双手搭成凉棚遮在眼上,专注地盯着它们看,它们在我身上唤起的情绪却依然是暧昧而朦胧的,无法跳脱出来,附丽在这些花儿上。这些花儿并不来帮我弄清这种情绪,而我又没法去让别的花儿来使它变得豁朗些。于是,当我听到外公一边唤我,一边指着当松镇的绿篱对我说:“你既然这么喜欢山楂树,那就来瞧一眼这棵红色的山楂吧;瞧它有多美!”霎时间我感到一种愉悦的震颤,那是我们蓦然看见自己心爱的画家一幅陌生的杰作,或者被人领到一幅以前只见过铅笔草图的油画跟前,或者看到一首仅听过钢琴演奏的曲子顷刻间被乐队赋以华丽色彩的时候,才会感觉到的那种愉悦。果然,那些山楂花是粉红色的,比白色的更漂亮。它还披着节日的盛装——当然是那种真正的节日,也就是宗教节日,而不是由某人突然心血**随便选定的、全无假日气氛的世俗节日——但那是更华丽的盛装,缀满枝头的花朵层层叠叠,不留半点装饰未尽之处,就像一根饰满绒球的洛可可式的牧杖,而且是彩色的,按照贡布雷的审美观点,品位就更高,这不,广场商店和卡米杂货铺里,凡是红颜色的饼干都要卖得贵一些的。我呢,也更喜欢吃那种淡红色的干酪。正因为这些花儿选择了一种可以吃的东西的色彩,或者说一种盛大节日专用服饰的优雅色彩,而这些色彩又是这些花儿卓尔不群的佐证,所以在孩子们眼里,它们毋庸置疑是美的,而且因此总显得比别的色彩更活泼、更自然,即使后来他们也明白了这些色彩并不能解馋,也没被缝衣女工选作过衣料颜色。确实,我油然而生的感觉和站在白山楂树跟前那会儿很相像,但叫我更为赞叹不已的是,这种节日气氛并不是有人刻意张罗,强加在这些花儿身上,而是大自然通过一个忙着布置临时祭坛的乡下女商贩的天真神态自发流露出来的,此刻她正一个劲儿地把这些粉红的花儿往祭坛上放,堆成一个色调过于鲜嫩的、颇有过时的外省风格的玫瑰花形树丛。这些小树的枝头,如同盛大节日里布置在祭台上、在许许多多裹着锯齿形纸片的花盆里闪耀着柔嫩铃蕾的小株玫瑰,挂满了成千上百色泽更淡雅的小蓓蕾,将绽未绽,让人看得见淡红色的大理石杯钵状的花瓣里那血红血红的颜色,比花儿本身更明显地透露出了这种无论在哪儿绽芽、开花总是粉红色的山楂树确实属于特异品种。这丛富有宗教意味的美妙花树,置身于树篱之中,却又和这片树篱迥然不同,就像一位身穿节日衣裙的姑娘站在没打算出门、衣着很随便的一群人中间,它们裹在清新的红装里,笑吟吟地显得那么灿烂可爱,准备迎接圣母月的庆典,俨然已是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穿过树篱望进去,可以看见花园里的小路两旁,种着茉莉花、三色堇和马鞭草,紫罗兰也在它们中间绽开着玫瑰色的鲜嫩花囊,那是一种能让人觉着芳香的,宛如磨勚的科尔多瓦[92]皮革的玫瑰色;一卷漆成绿色的长长的喷水管,沿着砾石伸展开身子,把浸透花香的喷头竖在花丛上方,朝天喷洒出由无数细小的、色彩缤纷的水珠组成的棱锥形水帘。蓦地,我停住脚步,没法移动了;有时我们眼前的景象,不仅要诉诸视觉,而且要诉诸全身心的一种更深刻的、精神更集中的感受,我此刻就处于这样的状态。一个金栗色头发的小姑娘,好像刚散步回来,手里拿着园丁小铲,抬起布满玫瑰红雀斑的脸蛋,对准我们望着。她那双黑眼睛闪烁着光芒,而我因为当时不懂,后来也没弄明白,怎样对一个强烈印象进行客观的分析,或者说,由于我缺乏足够的观察力来形成这双眼睛颜色的概念,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每当我想起她,记忆中的这双眼睛马上会闪现出一种明亮的碧蓝色,那正是她头发是金黄色的缘故:结果呢,要不是她有这么双乌黑的眼睛——每个人第一次见到这双眼睛,都会留下强烈的印象——说不定我当初还不至于那么格外钟情于她的蓝眼睛哩。
我朝她望着,起先我的目光不只是眼睛的代言人,种种不安和愣怔的感觉都迫不及待地想从眼睛的窗户探身出来,那道目光则竭力想去接触,去捕获,去掳走它注视的这个肉体以及其中的灵魂;随后,我生怕外公和父亲说不定什么时候看见了这个小姑娘,会把我叫过去,让我走在他们前面,所以我的第二道目光,不知不觉中有了央求的意味,巴不得能强迫她来注意我,跟我打招呼。她抬头往前,斜着眼打量外公和父亲,大概觉得他们很可笑,因为她转过脸,神情冷淡而轻蔑地侧过身去,不让自己的脸留在他们的视野里;而他们一直在往前走,没有看见她,所以走到我的前面去了,于是她让自己的目光一路尾随着我,没有一点表情,看上去就像没有看到我似的,但是这道执着的目光后面,隐匿着一种笑容,就我所接受的有关教养的观念而言,这种笑容只能解释成轻侮的表示;同时她还稍稍做了个秽亵的手势,我对礼节之类的规矩所知不多,但我想,公然向一个不认识的人做这种手势无非只有一种意思,就是不屑跟对方打交道。
“嗨,吉尔贝特,过来;瞧你在做什么呀。”一位夫人尖着嗓子专横地喊道。这位穿白裙的夫人我刚才没看见,离她不远,还有一位我不认识的先生,身穿斜纹便装,眼睛瞪得大大的,直勾勾地盯着我看。那小姑娘蓦地敛起笑意,拿起铲子就走,连头也不朝我这边回一下,那副神情既像很听话,又让人觉着捉摸不透,不知她心里在使什么坏。
就这样,吉尔贝特的名字传到了我的耳畔,它就像一道护符,也许将来有一天,我能凭它找到这个名字所代表的活生生的她,然而在这一刻来到以前,这个她,在我只是一个飘忽不定的形象。就这样,这个名字从茉莉花和紫罗兰丛上方,犹如绿色喷水管的喷水那般急遽、清冽地传了过来;对那些和她一起生活、出游的幸福的人来说,这个名字代表着一个他们所熟悉的姑娘,此刻她正以自己神秘的生活给这个名字一路穿越——并将其隔离起来——的纯净区域注入新鲜的雨露,添上虹彩的颜色;这个名字在红色山楂树丛下面,在齐我肩膀的高度传来,在备感痛苦的我听来,像是炫耀他们对她的生活,对我无从进入、无法得知的她的生活的熟稔。
刹那间(当时我们走了开去,外公低声说:“可怜的斯万,他们给他扮的是个什么角色噢:叫他离开,就为让她可以单独接待她那个夏尔吕,可不就是他吗,我认得他!那个小姑娘,这种肮脏事儿居然也有她的份儿!”)我忽然有了这样一个印象,吉尔贝特母亲唤她时用的完全是不容分说的口气,而吉尔贝特没有回嘴,这就等于向我表明,她还是得听从别人,并非那么高高在上的,想到这儿,我心里稍为好受一点,滋生了些希望,消退了些爱情。可是爱情旋即又在心中涌起,就像一种反冲:我那颗受了委屈的心,想靠着这股反冲力和吉尔贝特持平,要不就让她降到齐我的心。我爱她,我后悔没来得及急中生智气气她,让她憋一肚子气,让她想忘也忘不了我。我觉得她实在太美了,恨不得能拔脚跑回去,耸耸肩膀对她嚷道:“我觉得你又丑又好笑,我讨厌你!”可是我越走离她越远,而把这个红棕色头发、长着玫瑰色雀斑、手里拿着小铲子的少女的影像,永远留在了心头;有些幸福,像我这样的孩子是拗不过自然规律而无法得到的,这是开了一个头。这个笑吟吟的小姑娘,最让我难忘的是她远远看我的目光,那眼神仿佛随时在准备使坏,却又似乎没有一丝表情。她和我一起在粉红山楂花下听见的这个名字,已经变得如此迷人;和她相关的一切,我外公外婆不胜荣幸得以结识的她的祖父母,至高无上的经纪人的职业,还有她住在巴黎香榭丽舍的那个令人黯然神伤的地段,都将领略这个名字的魅力,染上它的芳香。
“莱奥妮,”外公进屋时说,“刚才你要是和我们一起出去,那有多好。你会认不出当松镇了。你那么喜欢红山楂,我真想折一支给你,可我不敢哪。”外公于是把我们散步的所见所闻一五一十讲给莱奥妮姑妈听,一则给她解解闷,二则他还存有一线指望,想说动她出门走走。她以前是挺喜欢这庄园的,再说她现在虽说已杜门谢客,但她最后几次接待的来客就是斯万。即使他现在来向她问好(她是我们家唯一他还要求谒见的人),她让人回答说她很累,但是她还是让他下回再来,那天晚上甚至说:“对,赶上哪天天气好,我要乘车去那儿的花园门口看看。”她说这话是诚心诚意的。她想再去看看斯万和当松镇;可是这一心愿始终未能实现,因为毕竟避免消耗体力对她来说更要紧;要去当松镇,她是力不从心啰。有时候看看天气挺好,她觉得有了点劲儿,于是起身,穿衣;可还没等到走进外面的房间,她就觉得吃力了,只得回去睡在**。在她身上已显端倪的——无非比通常来得早了些而已——正是步入老境后的遁世心态,有这种心态的老人往往作茧自缚,坐等死亡的来临,他们的生命可能延续很久,但到了晚年,即便在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的情人之间,或者在当年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挚友之间,我们也能看到这种心态,它还会让老人从某一年起变得很孤僻,中止一切外出,无论是出门旅游,还是相互拜访,中止一切书信来往,认定这尘世间已无心曲可通。姑妈想必早已认定这辈子不会再见到斯万,也不会再走出房门一步,但是这种毅然决然的隐居,由于以下的原因而变得相当自然,尽管这个原因在我们看来按说是该使她痛苦倍加的:这种隐居生活是精力衰退的必然结果。她眼看自己一天不如一天,稍微动一下,就觉得累,觉得浑身不舒服,因而闲散、孤独和安静,在她眼里自有一种颐养天年的舒适。
姑妈没有去看粉红色的山楂树篱,可是我时时刻刻都会问爸爸妈妈,姑妈到底还会不会去呀,以前她是不是常去当松镇呢,就是想引爸爸妈妈说到斯万小姐的父母和祖父母,他们在我心目中好比神祇一般崇高。斯万这个名字,在我心中犹如希腊罗马神话中的名字,只要一和爸爸妈妈说话,我就心痒痒地巴望听他们提到它,我自己不敢说这名字,但我会绕着弯子,旁敲侧击地把话题引到吉尔贝特和她的家人身上,让我觉得自己并没被放逐得离她太远;比如说,我会突然袭击,装糊涂说什么外公的职务是家族世代相传的,或者莱奥妮姑妈想看的粉红山楂树篱筑在公共地块上,等等,于是父亲不得不来纠正我的说法(看似跟我不相干,是他自己要说):“不对,这个职务原先是斯万父亲的,这个树篱是斯万家花园的。”这时我不得不深深吸一口气,因为每当我听见这个名字,就觉得任何别的名字都不如它丰盈充实,我事先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时,它总是那么沉甸甸的,此刻父亲说出了这个名字,它进入了我心灵深处珍藏着它的所在,顿时让我感到几乎要透不过气来了。它使我感到一种莫大的愉悦,让我甚至都不好意思对父母说,因为这种愉悦感如此强烈,他们势必要为此付出很多,而且不可能得到补偿:这并不是他们所能享受的愉悦呵。我把话题转开去,一则是出于谨慎,二则是有所顾忌。我赋予斯万这个名字的特有的**力,只要他们把这名字说出口,我就马上会敏锐地感到它的存在。于是我突然觉得,爸爸妈妈也不可能不感觉到它,他们会从我的角度出发来看待这一切,依稀看见我心心念念萦绕心头的梦,非但不责怪我,反而同情我,和我有共鸣,想到这儿我挺难受,仿佛他们是听了我的话才被我拖下水的。
这一年,父母安排回巴黎的日子比往年早了一点,动身那天早晨,为了要拍照,给我卷了头发,又特地让我戴上一顶我从没戴过的帽子免得弄乱鬈发,还给我穿上一件厚绒的上衣。妈妈到处都找遍了,最后在毗邻当松镇的那个小斜坡上看见我伤心地流着泪,正把山楂树带刺的枝条搂在怀里,在向它告别。当时的我,就像悲剧中的一位公主,被那些无聊的装饰压得难受,怨恨那只讨厌的手在我额头绕起发绺,小心翼翼地打上一个又一个的结[93];我恨恨地扯下夹住发绺的卷发纸和那顶新帽子,扔在地上用脚踩。母亲并没有让我的眼泪给打动,她一见捅破的帽子和弄脏的上衣,情不自禁地叫了一声。我根本没听见她的声音,兀自流着泪说:“哦,我可怜的小山楂树,让我伤心、赶我走的并不是你们哟。你们从来没有给我添过烦恼!我会永远爱你们的。”说完,我抹去眼泪,在心里向它们发誓,我长大以后,不会像别人那样过荒唐的生活,即使住在巴黎,到了春天,我也不去沙龙做客听无聊的谈话,我宁愿乘车来乡间,探望花蕾初放的山楂树。
去梅泽格利兹那边散步,走进田野就出不来了。田野里似乎永远有肉眼看不见的游**者,有我视若贡布雷保护神的风在窜来窜去。每年我们到那儿,我总要登上高处,寻觅风在犁沟里穿行的踪影,而且禁不住会奔跑着追逐它,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感到自己是在贡布雷。在梅泽格利兹那边,漫步在微微隆起、方圆几里内一马平川的原野上,总有微风陪伴在你身旁。我知道斯万小姐常常会到拉翁镇来住上几天。虽说离那儿还有好几里,但路途的平坦,使路程变得不那么漫长了。炎热的午后,极目远眺,可以望见一阵清风起于遥远的地平线,把远方的麦田吹得低伏下去,然后像波浪一般流经广袤的田野,最后喃喃絮语着,温柔地歇息在我的脚边,憩睡在驴食草和苜蓿丛中,这片我和她共有的原野,仿佛把我俩维系在一起,彼此变得更相近了;我想,这阵清风经过她身旁,一定给我带来了她的信息,可惜我听不懂这温柔的絮语,我只能在它经过我身旁时深情地吻它。左首有个村庄,名叫尚比耶(神父管它叫CampusPagani)。右首只见麦田上方耸立着两座雕刻风格朴素的钟楼,这是圣安德烈乡村教堂的钟楼,它们顶端尖峭,屋瓦鳞片般叠置,形成格状饰纹,远看像两棵正在变黄的麦穗。
每隔几步就有一棵苹果树,在苹果树叶——它们跟别的果树树叶不同,你绝不会认错——无与伦比的装饰下,绽放着宽阔的、白色锦缎似的花瓣,或悬下一束束正在变红的羞答答的蓓蕾。我在梅泽格利兹那边才第一次注意到,苹果树在阳光明亮的泥地上,投下的是圆圆的阴影,落日的斜晖在树叶下抽出一丝丝摸不着的金线,我见到父亲伸出手杖去挡它,但金线从不转向折射。
有时候,苍白的月亮会爬上下午的天空,犹如一朵悄然而至、暗淡无光的云,犹如一个没有参加演出的女演员,穿一身日常装束,静静地在剧场里看了一会儿同伴的表演,随即退了出去,不想让人注意到她。我喜欢在画上、在书里看到月亮的身影,但是这些作品——至少起初几年,在布洛克还没有引领我的眼睛和思想习惯于更为微妙的和谐之前——完全不同于如今让我觉得它美、当时却叫我认不出它来的那些作品。这些作品,比如说森蒂纳的某部小说,或者格莱尔的某幅风景画(画上的月亮挂在空中,清晰地勾勒出一柄银镰的模样)的稚拙肤浅,正好跟我当时的趣味相投,赛里娜和弗洛拉姨婆见我居然喜欢这类作品,不禁大为生气。在她俩看来,人们应该把自己成年后依然赞赏备至的作品拿给孩子看,而且孩子一接触那些作品就会爱上它们,表现出值得嘉许的欣赏趣味。她俩大概是把高雅的审美情趣当作明眼人绝不可能看走眼的一样物件了,她们没有想到,那是要在孩子耳濡目染接触了许多类似的对象之后,才能渐渐在自己头脑里形成的观念。
在梅泽格利兹那边,蒙舒凡别墅前临大水塘,背靠一道灌木丛生的斜坡,这就是凡特伊先生府上。我们常在路上遇到他女儿驾着辆轻便马车疾驶而去。到了有一年,每次遇到她,身边总多了一个年纪比她大的女友,此人在这一带名声不佳,但有一天她居然在蒙舒凡住下不走了。有人说了:“可怜的凡特伊先生被对女儿的爱蒙住了眼睛,根本看不见人家背后在议论呢。要不,以他连一句不得体的话都听不得的脾性,怎么会让自己的女儿跟这么个女人一起过日子呢。他说这女人教养好,人品也好,还说她可惜没机会学音乐,否则一准有非凡的音乐才能。他想必也心知肚明,她在他女儿身上操心的可不是音乐噢。”凡特伊先生是说过这样的话;其实值得让人注意的是,一个人总能在和他或她有肉体关系的人的父母身上,激起对他或她品德的赞赏。情欲之爱,尽管常遭无端的诋毁,却确实能促使一个人把自己身上善良、无私的一面,涓滴不漏地表现得淋漓尽致,让最亲近的人看在眼里觉得光彩闪烁。那位佩斯皮耶大夫粗嗓门、粗眉毛,高兴的话可以扮个恶人的角色,但因为平日里的相貌挺和善,所以有了个狷急耿直的好名声,这名声他本来不配,但已不可动摇。他自有办法粗声粗气地吹上一通,说得神父和大家伙儿笑得眼泪都出来:“得!听说她是在跟她的朋友,凡特伊小姐,一起学音乐呢。这你们可没想到吧。我本来也不知道,凡特伊老爹昨儿才告诉我。反正这娘儿们也有权喜欢音乐呗。我呢不赞成压抑孩子的艺术天分,看来凡特伊也跟我一样。何况他是跟女儿的女朋友在一起弄音乐呢。嘿!这两个人就他妈的窝在那个小屋子里弄音乐。你们笑什么呢?敢情这帮人弄音乐也实在太上劲儿了。那天我在公墓边上见到凡特伊老爹,他可连站都站不稳喽。”
无论是谁,只要是像我们一样,在这段时间见过他瞧见熟人就远远躲开,几个月来明显变老,身陷愁城,心心念念想着女儿的幸福,其他一切都不闻不问,整天流连在亡妻的墓前——凡是这样见过他的人,都会明白他正在忧愁中老去,都会想到他已不会对周围的风言风语一无所闻。他知道人家背地里在说些什么,甚至说不定还相信这些话呢。他虽说品德高尚,但也许不属于能够不为复杂的环境所左右,绝不跟自己严词谴责过的秽行陋习妥协共处的人——况且他已经无法辨认伪装过的这些秽行陋习,它们改头换面,处心积虑地来和他接触、使他痛苦:某天晚上,说出奇奇怪怪的话,表现出莫名其妙的态度的竟然不是别人,而是某个他本来有种种理由去爱护的人。一个像凡特伊先生这样的人,跟另一个对类似境况泰然处之(人们往往把这错认为**不羁的人群所特有的处世态度)的人相比,势必要承受更多的痛苦:当一种恶习需要存在和发展空间时,这类境况就会产生,而一个孩子出于天性沾染的恶习,有时无非就是把父亲和母亲的优点混合一下,好比把他俩眼睛的颜色调和一下而已。凡特伊先生也许对女儿在做些什么是了解的,但他对她的崇拜并不因此有所减退。我们所相信的人和事,自有其存在的天地,外界的事实是无法进入这个天地的;它既不曾生成信念,也不能摧毁信念;纵使事实能证明我们所相信的东西全都是假的,全都是谎言,也无法削弱、动摇这些信念,即使一个家庭迭遭不幸,灾祸病患接踵而至,这家人也不会对天主的仁慈和大夫的医术有丝毫怀疑。然而,当凡特伊先生用大多数人的眼光,从在外名声如何的角度来考虑自己和女儿,当他竭力想让自己和女儿保持他俩在一般人心目中的地位的时候,他对这种社会等级观念的膜拜,和那些跟他势不两立的贡布雷居民毫无区别了,他觉着自己和女儿已然沦落到社会最底层,他的处世态度很快就适应了这种卑微的身份;在这以前一直远远在他之下的人,他现在得仰起头来去看他们,向他们表示敬意;出于失意潦倒之人几乎下意识的反应,他情愿为得以和那些人平起平坐而处处赔小心。有一天,我们和斯万在贡布雷的一条街上往前走,凡特伊先生刚好从旁边一条街转出来,冷不防跟我们打了个照面,要避开都来不及了。斯万自有一种上流社会纡尊降贵的亲切风度,在他暂时撇开自己的全部道德偏见之时,会感到正因为别人身受屈辱,自己就更应该去关心对方,这种好意的表示,满足了他作为施与者的自尊心,所以会使他感到对接受者来说越发显得珍贵;就这样,斯万跟以前从没搭过话的凡特伊先生谈了很长时间,在和我们分手时还请他改日让他女儿上当松镇去玩。这份邀请,放在两年以前,凡特伊先生会嗤之以鼻,而现在,他只觉得感激涕零,生怕显得唐突,不敢贸然接受。斯万对他女儿的亲切态度,让他觉得自己有了一种依托,这份依托实在太有面子,太可珍贵了,他心想,也许还是别去动用,把它保存起来为好,他留恋这种纯粹柏拉图式的温情。
其实,就算最诚笃的人,也免不了夹杂着不少虚伪的成分,当面和人交谈时,可以把对他的意见放在脑后,人一走,可就照说不误了,于是父亲、外公和凡特伊先生以原则和习俗的名义,对斯万的婚姻大表遗憾(为此,甚至还和斯万在一起的那会儿,他们就提到了原则和习俗,以表明大家彼此彼此,都是老实人),瞧他们那模样,不消说,蒙舒凡是容不得斯万此人的。凡特伊先生没让女儿上斯万家去做客。没承想这一位倒先急上了。每回刚和凡特伊先生分手,斯万就想起早就想问问他有关某人的情况,这个名字跟他一样的人,斯万猜想是他的亲戚。最近这一回,斯万对自己说,等凡特伊先生送女儿到当松镇来做客的时候,可千万别再忘记问他了。
沿着贡布雷散步,梅泽格利兹那边的路程比另一边来得短,由于这个缘故,我们往往把它留给天气变化不定的日子,这样一来,梅泽格利兹那边的气候就以多雨为主,我们在鲁森镇森林浓密的枝叶下面躲雨时,少不得要欣赏一番林边地带的风景。
太阳藏在一朵变幻着鹅蛋形模样的云彩背后,给它镶上黄色的边缘。田野失去了光彩,但还是那么明亮清澈,乡村原野的生命气息,仿佛悬浮在半空;鲁森镇的村落,在天空上勾勒出白色的屋脊,犹如简洁的浮雕,而雕工之精细,令人叹为观止。风过处,惊起一只乌鸦,远远地飞到别处停下,在泛白的天空衬托下,树林的深处越发蓝得发黑,有如老式房子里装饰窗户间墙壁的那些单色画的色彩。
有时候,正如眼镜商放在橱窗里的小矮人儿警告过的那样,大雨瓢泼而下[94];大颗大颗的雨点,犹如结伴而飞的候鸟,密密麻麻地自天而降。它们保持着密集的队形,在迅疾的行进中从不掉队,每颗雨点都有自己的位置,紧随而至的是另一颗雨点,整个天空黑压压的,好似又有一大群燕子飞上了天。我们在林子里躲雨。等雨阵的行进看似结束时,总有几颗接不上力、有些迟缓的雨还会落下来。大家从躲雨的地方往外走,任凭那几颗雨滴惬意地留在了树叶上,地面已经差不多干了,但仍有一些雨滴,或在叶片的茎脉间嬉戏,或悬于叶尖憩息,在阳光下闪着光,然后从树枝高处骤然滑落,掉在我们的鼻子上。
我们还常常奔进圣安德烈乡村教堂的门廊,跟那些圣徒和先贤的石像挤挨在一起。这座教堂的法国味儿可真浓啊!大门上方,婚礼或葬礼场景中的圣徒和骑士装束的国王,各人手执一朵百合花,就跟弗朗索瓦兹心目中的圣徒、国王一模一样。雕塑家也以亚里士多德和维吉尔的某些逸闻作为题材,叙事方式类似于弗朗索瓦兹在厨房里很自然地讲起圣路易,听那口气就像她自己认识圣路易似的,她讲圣路易往往是有所指的,矛头所向是外公外婆或姑婆,她要出出他们的丑,说他们比不上那一位公正。我们可以感觉到,中世纪艺术家和中世纪(一直活到了十九世纪的)农妇是一脉相承的,他们那些很不准确而又天真敦厚的古代历史或宗教史观念,并非来自书本,而是来自一种源远流长的传统,这种传统是直接承继而绵延不断的,是口头相传而变得走样的,尽管原貌已难以辨认,但依然充满着生命力。我认出的另一位贡布雷人士,也在圣安德烈乡村教堂的哥特式雕像中有其潜在的、富于预言意味的表现,那就是年轻的泰奥多尔,卡米店铺里的那个伙计。弗朗索瓦兹一心认定他是个本乡本土的同辈人,每逢莱奥妮姑妈病得不轻,弗朗索瓦兹一人已搬不动她的身子,没法帮她在**翻身,也没法把她抱进扶手椅的时候,与其让帮厨的姑娘上楼在姑妈面前露脸,她宁可唤泰奥多尔来。于是,这个普遍被人(不无道理地)看作孬种的小伙子,满怀洋溢在圣安德烈乡村教堂雕像之间的情感,尤其是弗朗索瓦兹认为对所有可怜的生病人,对她可怜的女主人理应抱有的尊敬之情,从枕头上轻轻托起姑妈脑袋的那会儿,脸上现出了浮雕上小天使天真、虔诚的表情,这些小天使人手一支蜡烛,殷勤地围绕在虚弱的圣母身边,仿佛这些石雕没有着色的灰蒙蒙的脸,一如冬天的树林,只是在休眠,在储存活力而已,春天一到就会在无数张世俗的脸上重新焕发起勃勃生机,给这些和泰奥多尔一样可尊敬的、机灵中透着狡黠的脸,敷上熟苹果那般嫣红的色彩。一座雕像突出在门廊中,不像小天使那样附丽于石墙,这个身材高过常人的圣女端立底座,看上去像站在一张脚凳上,生怕脚上沾着泥浆。她脸颊丰满,胸部结实,胀鼓鼓的像裹在衣裳里的成熟果子;前额很窄,鼻子短而显得倔强,眼窝陷得挺深,体态之强健,神情之漠然无畏,活像这一带的农妇。这种相像,给雕像注入了一种我未曾想到的人情味,而且常有一些邻村的姑娘可引作佐证,这些和我们一起来躲雨的村姑挨着石雕的圣女,就像墙草的叶片挨着石雕的叶片,有了自然之物相比照,艺术品的逼真与否立时可判。我们前方鲁森镇遥遥在望,鲁森镇啊,你是希望之乡也好,是罪恶的渊薮也罢,我还从没好好地看过你呢。刚才我们这里雨停的那会儿,你那儿是否仍然雷雨交加,大雨滂沱,犹如《圣经》里所说,正在惩罚那座遭天谴的小镇,斜刺里抽下的骤雨,鞭笞着镇民的屋舍;抑或圣父已经赦免了你,露出云端的太阳,重又把丝缕般的金光射向你,光芒参差不齐,有如圣坛存放圣体的金器在闪光?
要是一早起来天气不好,外公他们散步的念头会作罢,我也就不出门了。不过后来情况有了变化。莱奥妮姑妈去世的那个秋天,我们家得赶回贡布雷去处理继承遗产事宜,这时我习惯于在坏天气独自去梅泽格利兹-拉维纳兹那边走走。对莱奥妮姑妈的去世,声称她因饮食习惯而虚弱致死的人,固然非常得意,一向主张她绝非自以为有病,而确有器质性病变的人,也自我感觉很好,她这一死,真是盖棺论定,不由那些怀疑论者不服输;她的死没有引起巨大的悲痛,唯有一人除外,此人的痛之深、悲之切,简直到了癫狂的地步。姑妈病危的最后半个月里,弗朗索瓦兹不曾有一日宽过衣带,寸步不离地守在她身边,不容任何人插手,独自服侍病人,鞠躬尽瘁,直至姑妈遗体下葬而后已。到这时,我们方才明白,姑妈生前对弗朗索瓦兹挖苦讥讽、无端猜疑,甚至大发雷霆,在弗朗索瓦兹身上激起的反应,并非我们所以为的怨恨,却是尊敬和爱。她真正的女主人,这位做决定让人难以预料,使伎俩叫人防不胜防,但心地却那么善良、那么容易心软的女主人,这位女王,这位神秘而全能的君主,如今走了。在这位女主人身边,我们简直渺小如草芥。要到很久以后,等到我们开始每年在贡布雷度假的时候,我们方才在弗朗索瓦兹眼里有了跟我姑妈相当的威信。且说那年秋天,家里的大人都忙于办种种手续,跟公证人和承租的农场主洽谈,实在抽不出空,何况天气经常不好,他们更发不起兴,于是让我独自沿梅泽格利兹那边去散步,就成了常规,我出门总带一条很大的格子花呢长巾,下雨时可以遮在身上,不过平时我宁可斜披在肩上,因为我觉着这种苏格兰呢的条纹,弗朗索瓦兹看见一准有气,在她心目中,凡是跟服丧期不相称的衣服颜色,都是不能容忍的,何况我们对姑妈之死表现平平,早已使她大为愤然,因为我们没有大办丧筵,说话提到我姑妈时语调照常,我有时候竟然还要哼歌儿。我相信,要是这种有关服丧须知的概念来自某本书,比如来自《罗兰之歌》,或者来自圣安德烈乡村教堂正门的浮雕,那么——这时我和弗朗索瓦兹就意见一致了——这些概念是会博得我的好感的。可是弗朗索瓦兹一在我身边,就仿佛有个调皮的精灵在怂恿我去惹她发火,我会随便找个借口对她说,我之所以惋惜姑妈的去世,是因为她尽管挺可笑,毕竟是个好心的女人,而并不因为她是我的姑妈,她即使是我的姑妈,我照样可以讨厌她,照样可以不为她的去世感到难过,反正我说的这些话,我倘若是在一本书上看到,也会觉得尽是些蠢话。
这个秋天,我常常捧着一本书读上好几个小时,然后才去散步。这样的散步让我感到格外愉快。在客厅里看了一上午书,有些累了,我就把格子花呢长巾斜披在肩上,出门而去:身体长时间保持静止不动,积聚的活力和能量,得像一个脱手的陀螺那样,向四面八方耗散。屋舍的墙壁,当松镇的树篱,鲁森镇森林的乔木,蒙舒凡斜坡的灌木丛,都承受过我的雨伞或撑棍的挥击,听到过我欢快的叫喊,挥击也好,叫喊也好,只是使我感到异常激动的杂乱无章的情绪的流露,都还没有到达思绪澄清后的平静,它们不愿等待缓慢而艰难的阐明,宁可选择一种更为轻松的即刻宣泄的途径。我们对自己所感觉到的东西的所谓表达,大都无非是让其以一种模糊的方式离开我们的脑际,从而摆脱它们,凭这种方式我们是无法真正了解这些东西的。我想列举我曾在哪些地方受惠于梅泽格利兹那边,有哪些琐细的发现是出于偶然以它为背景,或是受了它必要的启发才获得的。于是我回忆起那年秋天,有一次在蒙舒凡背靠的灌木丛生的斜坡附近散步时,我突然有了个全新的发现,并因此大为震惊,那就是我们的印象与这些印象通常的表达居然会那么不协调。刮风下雨整整延续了一个小时,可我心情挺好地冒雨而行,雨停以后,到了蒙舒凡的那个池塘边上,面前是一座重新铺过瓦顶的小屋,这是凡特伊先生的园丁堆放工具的地方。经过雨水洗涤的金色太阳刚钻出云层,明晃晃地照耀着天空、树林、小屋的砖墙和依然湿漉漉的顶瓦——一只母鸡正在屋脊上踱着步。一阵风过,墙缝的野草,母鸡的羽毛,都随着风的吹拂蓬了起来,伸张到不能再伸的地步,犹如充满惰性、很轻很轻的东西那样懒散而随便。池塘在阳光下泛着亮光,小屋的瓦顶在池水里的倒影是粉红色的粼粼波纹,以往我从没留意过这种大理石花纹般的倒影。眼看着池塘和墙面终于露出淡淡的笑容来回应天空灿烂的笑容,我挥舞手中的雨伞,激动地喊道:“嗨,嗨,嗨,嗨。”但与此同时,我感到自己的职责不该仅限于这么空泛地喊叫,我得尽力探明我这么欣喜若狂的原因才是。
有时,在独处给我带来的欣喜之上,还会加进另一种我无法明确分辨的兴奋之情,那是由一种想望,想望突然有个农家姑娘出现在眼前,我可以把她紧紧搂在怀里的欲念所唤起的。这种想望,在许多各不相同的思绪中间突如其来地冒将出来,我根本来不及弄清楚它的来由,伴着它而来的快乐,对我来说只是程度上比那种种思绪带来的快乐更为强烈而已。我把所有此刻涌动在心间的印象:瓦顶玫瑰色的倒影,墙缝里的野草,心仪已久的鲁森镇,小镇附近的森林,镇上教堂的钟楼,全都归因于这一新鲜的激动,有了它,所有这些印象对我来说才显得更令人想望,因为我相信这激动是由这些印象唤起的,在这激动犹如强劲有力而又不明来由的顺风鼓满我的船帆之时,这些印象也但愿我能迅疾地驶向它们。在我,对农家姑娘的想望,给大自然的魅力增添了某种更令人激动的因素,但反过来说,唯其有了大自然的魅力,这种因素才有可能延续伸展,否则姑娘的魅力就相当有限了。在我眼里,树林的美,依然还是她的美,而远方的景色、鲁森镇的风光,以及我当年在看的书,其中蕴含的生命活力,都将由她的吻来传递给我;我的想象,受肉欲的影响而变得活跃起来,肉欲充斥全部想象,这种想望是无止境的。正是这样——在这种时刻身处大自然,常会陷入一种幻想,惯常的举止收起来了,对事物的抽象观念也搁在了一边,我们本着一种执着的信仰,深信自己所在的地方是与众不同、有其独特个性的——这种想望所期待的路人,我觉得并非女性这一普遍概念随意的落实,而是这片土壤必然的、本来的产物。当时我身外的一切,这片土地和土地上的人,在我都显得那么珍贵,那么重要,他们都变成了一种成年人觉察不到的格外真实的存在。土地和人,我不再将他们分开了。我想望梅泽格利兹或鲁森镇的农家姑娘,巴尔贝克的渔家女,正如我想望梅泽格利兹和巴尔贝克。要是我随意变更这些环境,她们所能给我的欢乐,或许就会显得有些虚幻,我或许也就不相信真有这种欢乐了。在巴黎结识一个巴尔贝克的渔家女或者梅泽格利兹的农家姑娘,好比收到一包从未在海滩上见过的贝壳,或者一把从未在森林中见过的蕨草,那无异于从这姑娘带给我的欢乐中,删除了让我的想象在其中驰骋的全部背景。而像我这样徘徊在鲁森镇的森林里,遇不见一个可以拥入怀中的农家姑娘,这就等于不知道这片森林中的宝藏隐匿在哪儿,等于没有领悟它那幽深的美。我心目中的姑娘,身披透过浓荫投下的点点光斑,在我,她就好比当地的一株植物,但品种优于其他植株,而且比起其他植株来,它的构造让我更容易亲近此方水土深邃含蓄的风味。我能轻易地相信这一点(而且相信,她给我的抚爱,自会有其独特的意味,任何别的女性都无法让我尝到这种欢乐),是因为我当时人还小。好多年以后,我才懂得如何从给我过这种欢乐的众多女性,从对她们的占有中抽象出这种欢乐,在对她们的占有中,这种欢乐被归纳成了一种普遍概念,而从此以后,那些女性就成了获取这种始终同一的欢乐的可以互换的工具。这种欢乐甚至并非作为一个男人追求女人的目标,或者作为事先感到激动不安的缘由,而单独、个别、明确地存在于我的意识中。我差不多没把它想成一种即将获得的欢乐,而就那么管它叫女性的魅力了;这是我没想到自己,而让思绪停留在自己之外的缘故。它以内在而隐蔽的方式等待着,仅仅在它迸发的这个瞬间,才带来如此美妙的狂喜,我们身边某个女性的眼波流转、香唇送吻所引起的那些欢乐,往往被我们当作对这位女伴善良的心地、感人的眷爱的感激之情(感激的程度,由她给我们的恩惠和幸福慷慨与否而定)的那些欢乐,都在这个瞬间达到了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