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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0(第4页)

杨乐怡第一次来文化社投稿时,家里确实不宽裕,所以她很需要钱。但随着英文小说过稿,杨家情况好了很多,她不那么缺钱了,写小说也更唯心。

所以明知道英文小说更赚钱,她依然会写华文小说。明知道侠技是冷题材,她依然放弃写更热门的新派武侠。

嗯,杨乐怡在吴文轩眼里,其实很有视金钱如粪土的文人气派。

而小说被转载到香江,说起来好处很多,但坏处也不少。

香江武侠题材竞争激烈,《林少英》又不是热门题材,在北美连载成绩不错,但去了香江,却可能会遇冷。

到时消息传回北美,可能会打击到北美华人对这部小说的热情,影响到后续出版销售。

木人桩作为北美武侠代表作家(最近有报纸这么吹),如果代表作在香江遭遇滑铁卢,以后人们提起她,就会说她不如香江作家。

更恶劣的言论,是说《林少英》还好是在北美华人报纸连载,如果是在香江,这部小说根本出不了头。

倘若如此,对木人桩的前途,绝对是严重打击。

杨乐怡点头前,吴文轩巴不得她同意,为此想方设法给小说转载找理由。可她真点了头,吴文轩又担心她考虑得不全面,忍不住将转载的弊端分析给她听。

杨乐怡听完很感动,吴文轩确实是个好人。

能在第一次投稿碰到吴文轩,她挺幸运的。

至于吴文轩分析的转载弊端,杨乐怡不是完全没考虑过,但她并不在意。

香江武侠的镇圈作家是金梁倪古,如果小说转载后,她能被和他们放在一起比较,她可太荣幸了好吗?

说她不如他们,对她毫无伤害。

至于影响前途,杨乐怡满不在乎道:“影响的是木人桩,关我杨乐怡什么事?哦,也不关梦里客的事。”

看,笔名多藏得实是有好处的,比如可以致敬鲁迅先主。

虽然这句话好像不是他本人说的。

这个来自未来的梗,在这个年代给吴文轩带来了不小的冲击,他好一会才把嘴巴合上,恍恍惚惚道:“还可以这样?”

“嗯。”

杨乐怡耸肩,“总之,你担心的问题,对我来说都不是问题。比起你画的那些饼,我个人也更在乎小说转载后,是不是被刊登在《明报》上。”

听到前一句,吴文轩还有些尴尬,到最后一句表情就严肃了起来:“你放心,肯定是《明报》,不会是其他报纸,转载也是要签合同的。”

“那我没问题了。”杨乐怡顿了顿说,“只是文化社这边……”

“文化社怎么了?”

“刚才你不是说《林少英》转载到香江遇冷,会影响北美这边后续的出版销售吗?”杨乐怡问,“文化社还愿意出版这本小说?”

“这个……应该还好。”

吴文轩犹豫着说,“香江离得远,信件一来一回都要一两个月,合同定下来,《林少英》真正开始连载,至少要半年时间。”

出版过《阿珍的故事》后,文化社也算是有经验了,当然也和老板迫切想赚这个钱有关。

吴文轩说:“只要你点头,单行本三个月内就能上市,等香江那边开始连载,单行本说不定已经卖完第一批。就算遇冷,影响的也是再版。反之如果成绩好,也能激发大家的购买热情,也许可以加速再版。”

哦,单行本上市时,他们还可以提前把这消息透露出去,先刺激一波销量。

吴文轩想,也许老板是打着这主意,所以得知《明报》想转载后,他非但没犹豫,还催他赶紧找木人桩谈一谈,趁早把事情定下来。

《林少英》单行本的首印量,也定得比较高,有三千册。

文化社没问题,杨乐怡就更没问题了。

签一份合同,和签两份合同,对她来说没差别,钱还能多一些。

哦,是多不少。

《林少英》字数长,出版的话应该是分两册,单本零售价三美元。按六千册算,收入是一万八千美元。

给杨乐怡的版税还是百分之八,所以她能到手的版税是一千四百四十美元。

和英文小说比起来,杨乐怡能拿到的版税确实不多,但一千多也不是什么小钱,反正她不嫌少。

今天说定,隔几天杨乐怡就拿到了出版合同。

请林永年帮忙看过,确定没问题后,就带着陈阿莲去文化社签了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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