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我小说网

爱我小说网>金丝雀不唱摇篮曲 > 第 57 章(第4页)

第 57 章(第4页)

“你是沈映晚,你是沈氏集团的总裁,你是临安市最有钱的女人之一,你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人。但你也——”

她顿了一下,声音更轻了。

“你也是我的。”

沈映晚伸出手,握住了温晚垂在身侧的手。

温晚的手指很凉,沈映晚的掌心很暖。

“你的。”沈映晚说。

温晚的嘴角翘了起来。

她把另一只手里的美式咖啡放到沈映晚面前,自己端着拿铁,绕到办公桌对面,在椅子上坐下来。

“你今天有什么会?”温晚问。

“十点,品牌中心的项目汇报。”

温晚的眼睛亮了:“周妍的?”

“嗯。”

“我可以去吗?”

沈映晚看了她一眼:“你去干什么?”

“学习!”温晚理直气壮。

“我来沈氏是来学习怎么创业的,你忘了?”

沈映晚没有忘。

她只是不太想让温晚去开会。

不是因为她不想让温晚学习,而是因为她知道,如果温晚出现在品牌中心的会议室里,穿着她那件浅粉色的针织开衫,右眼尾的泪痣在日光灯下一闪一闪的,周妍和她的团队就会把百分之八十的注意力放在温晚身上,而不是放在汇报上。

但沈映晚没有说。

“去吧。”沈映晚说。

温晚高兴得差点从椅子上蹦起来。

她端着拿铁,坐在沈映晚的办公室里,一边喝一边看手机。

沈映晚继续批改文件,笔尖在纸面上划过,发出沙沙的声响。

办公室里安静而温暖。阳光从落地窗照进来,落在沈映晚的白色卫衣上,把那件卫衣照得发亮。

那个粉色的二次元美少女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魔法棒上的星星折射出细碎的光点,落在办公桌上,落在文件上,落在沈映晚握着笔的手指上。

温晚看着那些光点,忽然觉得,沈映晚穿这件衣服的样子,可能比任何高定西装都好看。

不是因为这衣服好看。

是因为这衣服是她买的。

温晚低下头,嘴角的弧度怎么都压不下去。

她把拿铁举到嘴边,喝了一口。

甜的,她加了糖。

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