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陈墨虽然近战不行,但他的头脑,在关键时刻,比任何武器都管用。
两人一前一后,离开了地窖。
外面的世界,宛如地狱绘卷。
经过了两天两夜的反覆爭夺,整个台儿庄东北角,已经彻底变成了一座巨大的、分不清敌我的迷宫。
残垣断壁犬牙交错,烧焦的房梁和破碎的家具堆积如山,形成了一个又一个天然的掩体。
空气中,苍蝇的嗡嗡声,甚至盖过了远处的枪声。
无数的尸体,就那么隨意地暴露在阳光下,已经开始肿胀、发黑,散发出令人作呕的腐臭。
陈墨强忍著不適,紧紧地跟在林晚身后。
林晚像一只经验丰富的山猫,身体压得极低,在废墟间,无声地穿行。
她的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对环境的精准判断。
她会利用每一片阴影,会绕开每一处可能暴露的开阔地,甚至能从风向中,判断出远处尸体腐烂的程度。
这些都是用无数的死亡,换来的生存本能。
他们穿过了一条被称为“血肉胡同”的巷子。
巷子的地面,已经被一层厚厚的、凝固的黑红色血浆所覆盖,踩上去,黏糊糊的。
巷子两边的墙壁上,布满了弹孔和刀痕,还有一些已经乾涸的、呈喷射状的暗红色痕跡。
周大山说,头天晚上,西北军的大刀队,就是在这里,和一个小队的樱兵,展开了最惨烈的白刃战。
双方,没有一个人活下来。
陈墨看到了一个西北军士兵的尸体,他到死,都保持著衝锋的姿態。
他的胸口,被刺刀捅了个对穿,但他怀里,也紧紧地抱著一个樱兵的脑袋。
他的牙齿,深深地咬在那个樱兵的耳朵上,竟硬生生地,將其撕扯了下来。
陈墨默默地,从他身边走过,心中充满了敬意,和一种深入骨髓的悲哀。
就在他们即將穿过巷子口时,林晚突然按住了他,將他拖到了一堵断墙后面。
“嘘。”
林晚指了指前方的一栋二层小楼的残骸。
陈墨顺著她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在二楼的一个破洞窗口处,一截黑洞洞的枪管,正一动不动地,对著他们这边。
是狙击手!
而且,从枪管的长度和样式来看,是一支加装了九七式狙击镜的三八大盖。
这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兵,正像蜘蛛一样,耐心地,等待著猎物上门。
“怎么办?”
陈墨压低声音问道。
“等。”
林晚的回答只有一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