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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9章 罗宾逊出使记(第1页)

“醉水手”酒馆的门被推开的时候,罗宾逊正趴在吧台上跟老板讨价还价。“再赊一杯,就一杯,等我下个月拿了工钱就还你。”他嬉皮笑脸的叼着个空烟斗,头发乱蓬蓬的,“上次我帮你搬的那批货,还不值一杯麦酒钱?”胖老板撇了撇嘴,伸手把他的空酒杯往回一收:“拉倒吧罗宾逊,你上次也是这么说的,欠我三镑七先令,再还不上,我就把你扔到港里喂鱼。”罗宾逊挠了挠头,还想再说什么酒馆的门又开了,只见两个穿藏青色制服的人走进来,是总督府的治安官。他们环视一圈,目光落在吧台上的某个醉汉身上,朝着他径直走来。罗宾逊心里咯噔一下,第一反应是欠税的事东窗事发了,屁股一滑就想往吧台底下钻,但随即被他们逮住,“罗宾逊·克罗夫特?秘书先生找你,请跟我们走一趟。”罗宾逊眨了眨眼,立刻又换上嬉皮笑脸的表情:“官老爷,我就是个落魄水手,我啥也没干啊……”“少废话。”差役一左一右架住他的胳膊,“去了就知道了。”胖老板在后面喊“他还欠我酒钱呢”,差役头也不回:“记总督府账上。”罗宾逊被架着往外走,心里七上八下的,还有点小得意——你看,酒钱不用还了。进了总督府的小会客室,秘书正站在窗边看文件,四十多岁,戴个眼镜看着挺斯文。“坐吧。”秘书指了指椅子。罗宾逊也不客气,一屁股坐下翘起二郎腿:“不知道秘书先生找我,有啥吩咐?”秘书没跟他扯闲篇,把一份文件扔在桌上:“我知道你,以前是‘海狼号’的大副,跑过南洋,加勒比、伦敦、里斯本,会说西班牙语、法语,还能跟印第安人唠两句土话?”罗宾逊摸了摸鼻子,有点得意:“那是,当年我在加勒比的时候……”“有个活给你,去沃特敦一趟,给那边的唐人首领送封信,不想死在半路,就记得打白旗去,事成给你一百英镑。”罗宾逊的眼睛一下就亮了,二郎腿都放下来了。一百英镑?他当大副的时候,一年也就二十多镑,这一趟顶他干五年,够他买个小农场,再娶个老婆,后半辈子都不愁了。但他很快就反应过来,这钱不好拿。沃特敦?前几天刚被唐人占了,逃回来的人说那些东方人杀人不眨眼,绞刑架下一排一排的尸体,自己去了搞不好就也得搭进去。“一百镑就想让我玩命啊?我这命好歹也值个两百镑吧?”罗宾逊靠回椅背上,又摆出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秘书脸上露出嘲讽,却丝毫没生气:“你欠了酒馆三镑七先令,欠杂货铺两镑三先令,上个月赌钱输了五镑,加起来十一镑。你要是不去,我现在就把你扔债务人监狱里,你这辈子都别想出来。”罗宾逊的脸瞬间垮了下来,他知道债务人监狱是什么地方,进去的人没几个能竖着出来的。“行吧行吧,我去。”他耸了耸肩,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心里却已经盘算了——不就是送封信吗,打着白旗去,他们还能杀了信使不成?真要是情况不对,大不了转身就跑,他跑船这么多年,别的不行跑路还是挺快的。“不过说好了啊,”他伸出一根手指,“死了算我倒霉,活着回来一百镑一分不能少,我欠的钱也得一笔勾销。”“可以。”秘书点了点头,从抽屉里拿出封好的信,盖着殖民地的火漆印。“信拿好,再给你一匹马,一天的干粮还有白旗,沿着查尔斯河往上游走半天就到,见到他们的人,就说你是马萨诸塞总督派来的信使,要见他们的首领。”罗宾逊接过信揣进怀里,拍了拍像是怕它飞了。“什么时候走?”“现在,早去早回总督大人等的急。”十几分钟后,罗宾逊骑着一匹瘦马晃悠着往南走,嘴里哼着跑调的海员小调,手还拍着大腿打节拍。一百英镑啊。他越想越美,仿佛已经看见自己躺在小农场的草地上,喝着朗姆酒,旁边还有个漂亮老婆伺候着。走了一半路,前面路边坐着个农夫,推着个小车,车上堆着破破烂烂的家当,旁边坐个女人抱着孩子灰头土脸,一看就是逃难的人。看见他骑马往南走,农夫愣了一下,站起来喊:“兄弟!别往南去了!南边乱!东边来的外邦人打过来了!”罗宾逊勒住马,挑了挑眉:“外邦人?有多狠?比加勒比的海盗还凶啊?”农夫苦笑了一声,摇了摇头,声音都发颤:“海盗算什么,那些人是真狠炮一响,我们镇的栅栏就碎了,那些民兵连半个小时都没顶住。镇上的人不止兜里钱被抢走,粮仓、商铺被抄,甚至连牲口都拉走了。所有人不分男女都被拉去干活,不听话的直接挂在镇口的架子上,昨天我亲眼看见两个跑的人,被印第安人一矛捅穿。”,!“那他们占了地方干嘛?”罗宾逊问。“谁知道干啥。”农夫摇了摇头,“看着不像抢了就走的海盗,他们还种地、修房子像是要长住,兄弟你听我一句劝,别往南去了,往波士顿跑吧,那边有兵有城安全点。”“谢了啊老哥!”罗宾逊挥了挥手,“我去办点事,很快就回来。”“哎你别去!送死啊!”农夫在后面喊。罗宾逊没回头摆了摆手,催马往前走,心里却不像脸上那么轻松,一百英镑是好拿可别把命搭进去。他跑了半辈子船见过西班牙人屠城,也见过法国海盗剥人皮,可从没见过占了地方不走、还拉着人干活的,这路数不对。他心里嘀咕着,催马的速度慢了点,手也不自觉按在了腰上的短刀上。又走了一个多小时,天擦黑的时候,他远远看见了沃特敦的影子。河边上的教堂尖顶露在树上面,镇口的空场上立着一排木头架子,上面挂着十几具尸体,风一吹晃悠悠的,老远就能闻见一股腥臭味。“我的上帝啊!”罗宾逊咽了口唾沫,再走近点他就看见路边的工地了。几十个穿破衣服的白人,正在搬石头修缮道路,一个个灰头土脸,走慢了就是一鞭子。旁边站着几个脸上画着油彩的印第安监工,有挎猎刀,有扛长矛,还有的端着鸟铳。附近哨塔上站着穿朱红战袄的唐兵,端着燧发枪来回走动,罗宾逊正伸着脖子看,一个端着猎枪的印第安人已经发现他了。吹了声口哨,立刻就有两个穿朱红战袄的兵,从岗亭里疾步而出,端着火枪对着他举起来。“哎哎哎,别开枪!”罗宾逊赶紧掏出白旗,举得高高的,“我是信使!马萨诸塞总督派来的信使!我是来送信的!”那两个唐军互相对视一眼,其中一个走过来搜身,把信摸出来看了看封漆,罗宾逊赶紧指着镇子,又指了指自己的嘴,比了个说话的手势。那兵琢磨了一下,挥挥手叫过来两个人,抬了抬下巴示意他下马跟自己走。:()明末,起兵两万我是五省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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