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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日常的裂缝同人续(第10页)

他站了很久很久,久到路灯闪了一下,像是眨了一下眼睛,久到晚风吹干了他眼角的湿意,久到他的手机在口袋里震动了一下。

他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屏幕。

是裴玉发来的消息,一张照片——她在寝室里对着镜子拍的,穿着那件白色的蕾丝边连衣裙,裙摆到膝盖上方,露出一截白皙的小腿,那小腿在灯光下白得发亮,像是两根被精心打磨过的象牙。

她对着镜头比了一个V字手势,脸上的笑容灿烂而明媚,像是一个要去参加派对的、普通的、快乐的女大学生,像是一个没有白给病的、没有秘密的、没有痛苦的、普普通通的幸福的女孩子。

下面跟着一行字:“好看吗?”

程逸看着那张照片,看着那个笑容,看着那双眼睛,看着那个V字手势,看着那条白色的连衣裙,看着那截白皙的小腿,心里涌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有骄傲(那是他的女朋友,多好看,多漂亮,多让人羡慕),有担心(穿这么好看去那种场合,那些男人会怎么看?黑皮会怎么看?那些不认识的人会怎么看?),有不安(白给病会不会在今晚发作?会不会在她最没有防备的时候发作?会不会在她最不想发作的时候发作?会不会在她喝了一口酒之后、被什么人碰了一下之后、被什么灯光音乐气氛感染之后发作?),还有一丝——只有一丝——他不想承认的、让他自己都觉得恶心的、让他想抽自己两个耳光的兴奋(如果发作了呢?如果她又在别人身下了呢?如果他又能看到了呢?)。

他回复:“好看。玩得开心。”

消息发出去,他盯着屏幕看了几秒,像是在等什么——等她的回复?

等她再说点什么?

等她告诉他“其实我不去了”?

等她告诉他“我骗你的,我在你楼下”?

没有。

裴玉没有回复。

也许是在化妆,也许是在换鞋,也许是在和室友聊天,也许是在和黑皮确认时间,也许是在看别的男人的消息——不,最后一个是他在胡思乱想,是他那颗已经被白给病、被绿帽癖、被那些画面、被那些声音、被那些记忆折磨得千疮百孔的心在制造恐惧。

他把手机揣回兜里,转身向男生宿舍楼走去。

夕阳在他身后落下,把最后一点光收走了,天边从橘红色变成了灰紫色,从灰紫色变成了深蓝色,从深蓝色变成了黑色,像是一幅被慢慢涂黑的画,每画一笔,颜色就深一层,每画一笔,光就少一点,每画一笔,夜就近一分。

晚上七点,302宿舍。

谢迪盘腿坐在床上,手里拿着手机,嘴里嚼着薯片,“咔嚓咔嚓”的声音在安静的宿舍里格外清晰,像是一只老鼠在啃木头。

他的手机屏幕上是一个直播平台,一个穿着暴露的女主播正在扭动着身体,弹幕在屏幕上方飞快地滚动着,什么“好腿”、“好胸”、“老婆”、“求微信”之类的,谢迪看得津津有味,时不时发出一声“啧啧”的赞叹。

梁洲伟趴在他的书桌前,面前摊着一本英语课本,书页翻到了“Unit4”,但书是合上的,他是趴在合上的书上——他的眼睛一直在手机上,根本没有在看书,手机屏幕上是一个短视频APP,一个接一个的短视频自动播放着,有搞笑的、有萌宠的、有美妆的、有跳舞的,他看得入迷,嘴角挂着一丝傻笑。

何文典在阳台上打电话,声音压得很低,偶尔传来一两句“嗯嗯”、“知道了”、“你也是”,像是在跟家人通话,又像是在跟女朋友——不,他没有女朋友,也许是在跟妈妈,也许是在跟姐姐,也许是在跟什么他不知道的人。

程逸坐在自己的椅子上,面前摆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屏幕上是某款游戏的主界面,背景是一幅魔幻风格的画——有龙、有城堡、有穿着盔甲的骑士、有拿着法杖的法师。

他没有在玩,只是让那个界面亮着,假装自己在等游戏加载,假装自己是一个普通的、周末打游戏的、不用操心女朋友会被人操的大学生。

他在等裴玉的消息。

七点零三分,裴玉发来一条消息:“到了,人好多。”

后面跟着一个惊讶的表情,一个小黄脸,眼睛瞪得大大的,嘴巴张成O形,像是在说“哇,这么多人”。

七点零五分,又一条:“陶惠她们都在,还有几个商学院的人。黑皮也在。还有一个……好像是黑皮的朋友,我不认识。”

那个“不认识”让程逸的心跳加速了一下——不认识的人,陌生人,没有打过交道、没有建立过任何联系、没有任何顾忌、没有任何约束的男人,是最危险的,因为在白给病的驱使下,裴玉对陌生人的抵抗力是最弱的,因为在顾沁的理论里,白给病的核心就是“和固定伴侣以外的人发生关系”,陌生人是“以外”的典型代表,是最能激发冲动的对象。

七点零八分,一张照片——KTV包厢的灯光昏暗而暧昧,紫色的、蓝色的、粉色的光交织在一起,像是有人在空气中打翻了颜料盘,每一种颜色都在争夺空间,每一种颜色都在投射自己的阴影,在每个人的脸上投下诡异的、变幻莫测的色彩。

裴玉坐在沙发中间,陶惠在她左边,右边是一个程逸不认识的女生——短发,戴眼镜,穿着一件宽松的卫衣,看起来像是那种不怎么会化妆、不怎么会打扮、但性格很好的女生。

黑皮坐在对面的沙发上,手里拿着一瓶啤酒——不是一瓶,是一罐,青岛啤酒,金色的罐身在紫色灯光下变成了暗红色——正对着镜头比了一个“V”字手势,那笑容看起来有些过于热情了,过于热情到像是在说“看,我把她约出来了”,过于热情到像是在说“今晚我有机会”。

在黑皮的旁边,坐着一个程逸不认识的男人。

那个男人大概二十出头,身材瘦高,穿着一件黑色的皮夹克——皮夹克拉链没拉,里面是一件白色的T恤,T恤的领口很大,露出锁骨和一小片胸口。

他的头发染成黄色,不是那种浅黄色,而是那种亮眼的、像是金丝雀羽毛一样的黄色,在紫色灯光下变成了一种诡异的、像是中毒一样的绿色。

他的耳朵上打着耳钉——不是一颗,是两颗,左耳一颗,右耳一颗,银色的,在灯光下闪了一下。

他的一只手搭在黑皮的肩膀上,另一只手拿着一杯啤酒,整个人靠在沙发背上,姿态随意而慵懒,像是一只吃饱了的猎豹,懒洋洋地趴在树上,看着树下的猎物。

他的嘴角挂着一丝似笑非笑的弧度,那弧度里有自信,有不屑,有一种“我见过世面”的老练和一种“我看上你了”的兴趣,那兴趣的方向——程逸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正对着裴玉。

他在看裴玉。

不是那种扫一眼就移开的目光,不是那种偷偷摸摸地瞟一眼然后假装在看别处的目光,而是那种直接的、毫不掩饰的、像是在说“你是我今晚的目标”的目光,像是一个猎人看着他的猎物,像是一个收藏家看着他的藏品,像是一个食客看着他的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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