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不是第一次了。
上一次,在温泉山庄,他也是这样站在门外,听着里面的声音,看着门缝里的画面,感觉到自己的心脏被一寸一寸地撕裂。
那一次,是谢迪。
这一次,是那个黄头发、穿皮夹克、打耳钉、他不知道名字的男人。
程逸深吸了一口气。
那口气吸得很深很深,深到胸腔几乎要炸开,深到肺部像是被充进了过量的气体,每一条肺泡都被撑到最大,每一次膨胀都伴随着一种微微的疼痛。
然后他慢慢地、缓缓地吐出来,把那些恐惧、那些愤怒、那些屈辱、那些自我厌恶、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情绪,都混在那口气里,一起吐出去。
他吐出去的,只是空气。
那些情绪还留在他的身体里,像是一个个被压缩的、高密度的、无法被排出的固体,卡在他的血管里、卡在他的神经里、卡在他的骨骼里,怎么都排不出去。
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强迫自己的大脑重新运转。
强迫自己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办。
那盏灯。
那个闪光灯——顾沁给他的那个黑色小方盒——在背包里。
那个背包在他宿舍的椅子上,在那个他坐了一整个下午、等了一整个晚上的椅子上,在他的笔记本电脑旁边,在他那本根本没有翻开的《管理学原理》旁边。
他必须回去拿。
必须回去拿那盏灯,然后回来,找到那个男人,对准他的眼睛,按下开关,把他今晚的记忆——关于裴玉的所有记忆——全部抹除。
让他明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只记得自己在KTV唱了歌、喝了酒、和一个漂亮女孩聊了天,但记不清那个女孩的脸,记不清她的名字,记不清她的身体,记不清他曾经进入过她、占有过她、在她体内留下过他的痕迹。
至于裴玉——他会陪着她,会抱着她,会告诉她“没事了”,会告诉她“我会处理”,会告诉她“你不需要记得这些”。
这就是他的角色。
这就是他在这段关系里的定位——不是男朋友,不是爱人,不是保护者,而是一个清洁工,一个专门清理那些不该存在的记忆、不该存在的痕迹、不该存在的男人的清洁工。
他在裴玉失控的时候站在窗外看着,在裴玉清醒的时候抱着她说“没事”,在那些男人占了便宜之后用一盏灯让他们忘记一切,然后自己一个人扛着所有的记忆、所有的痛苦、所有的秘密,像一只蜗牛扛着它的壳,爬到哪背到哪,背到死。
程逸骑上单车,疯了一样地蹬回学校。
冷风在耳边呼啸,像刀子一样刮着他的脸,刮得他的脸生疼,刮得他的眼睛睁不开,刮得他的眼泪——他不知道那是眼泪还是被风吹出来的生理性泪水——从眼角溢出,在脸颊上结成冰。
但他感觉不到疼。
他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那盏灯,他需要那盏灯。
十五分钟的路程,他用了不到十分钟就骑完了。
他冲回宿舍,门都没敲,直接用钥匙打开。
谢迪和梁洲伟同时抬头看他,谢迪嘴里还嚼着薯片,梁洲伟手里还拿着手机,两人的表情都带着一种“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的惊讶。
“老程,你不是出去走了吗?”谢迪问,“怎么脸色这么差?跟见了鬼一样。”
“没事。”程逸说,他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到像是在说“我出去买了瓶水”,“回来拿个东西。”
他走到自己的椅子前,从背包里翻出那个黑色的小方盒,握在手心里。
那金属的外壳冰凉冰凉的,贴着他的掌心,像是在提醒他——你要去做什么,你又要去做什么,你又要去做那个你不想做但又不得不做的事,你又要去当一个清洁工,你又要去当一个旁观者,你又要去当一个在窗外的、在门外的、在所有人之外的、不属于任何地方的人。
他把小方盒塞进外套的口袋里,那口袋在内侧,贴着胸口的位置。
金属的凉意透过衣服的布料,传到他的皮肤上,像是一小块冰,贴在他的心口,冰得他的心脏缩了一下。
“老程,你拿的什么?”梁洲伟的眼睛尖,看到了那个黑色小方盒的一角,“看着挺高级的,是什么高科技产品?”
“没什么。”程逸说,“一个充电宝。”
“充电宝长那样?”
“新型的。”
程逸没有再多说,他拉上外套的拉链,把那盏灯藏在衣服里,然后走出了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