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什么?”
“来份熏鱼盖饭吧。”小约翰放下菜单。
采耳师酒馆里人声鼎沸,现在又是吃饭时间,桌子都快被坐满了。
小约翰特意挑选了一个角落里的小圆桌坐下。
菜单上菜品不少,但他只选了最便宜的熏鱼盖饭。
羊角镇周边的农夫会种植3季作物,稻米麦子和大豆,本地人更喜欢吃麦子做的麵包,对稻米没那么喜欢。
而且达伦河穿镇而过,渔业资源丰富。
这导致一份熏鱼盖饭只要30铜幣,是眾多底层力工的选择。
“喝什么?啤酒还是麦酒?”
“清水就可以,谢谢。”小约翰平静地回答,一份淡啤酒要1银幣,他还是能省则省。
女招待瞅了眼小约翰,说道:“稍等。”
然后拿著菜单就去到吧檯。
小约翰坐在角落,静心听著大家高谈阔论。
“绝对是哥布林,只有这群绿皮矮子才干得出这样的事。”一个矮人重重地放下木质酒杯,抹了把红鬍子,大声叫道。
“你看见是哥布林乾的?”周围有人问道。
“森林边缘只有这玩意。”矮人转头说道,他整张脸已经喝得泛红了。
“不,肯定是魔兽。”一道略微尖利的声音响起,眾人望去,看见一位绿髮尖耳的精灵正用一片麵包蘸著奶油浓汤。
“切,你知道个屁。”见是精灵反驳自己,矮人撇撇嘴。
谁都知道矮人和精灵不对付,小约翰也知道,他好整以暇地看著好戏。
“一次杀死4个冒险者,只有魔兽能做到。”精灵拿起餐巾擦擦嘴,没看矮人一眼。
“来来来,你告诉我是什么魔兽,移位豹还是噬脑怪。”矮人继续叫著。
精灵明显听出对方是在说自己没脑子,但还是保持了基本的礼貌,“肯定不是哥布林,谁都知道那种生物的德性。”
“毛长见识短。”红鬍子矮人反唇相讥,“要是魔兽的话,为什么没有目击者,你当他们遭遇了一条巨龙吗?”
精灵一时语塞,他也没找到反驳的依据。
“就是哥布林,那些冒险者遭遇了大群哥布林,所以才没跑掉。”
“大群哥布林?”精灵嗤笑一声,“在森林边缘,信哥布林结成大队,不如信鱼会走上岸。”
“但你不能说没有,以前也出现过哥布林袭击村庄。”矮人反驳道。
对於冒险者小队全员失踪事件,小约翰也觉得是魔兽乾的,毕竟哥布林的风评就那样,但如果是夏尔带著十多只哥布林的话,他立刻就会站夏尔。
“所以说毛长见识短,你还是赶紧钻回大穹顶吧。”矮人端起酒杯,灌了一大口酒。
小约翰知道精灵经常会提及他们来自大穹顶,也想再回到大穹顶,但別人问起大穹顶在哪里是什么样的,他们却三缄其口,久而久之人们戏称大穹顶人人都想去,而人人都想去的地方就是——茅厕。
“吃土的地缸子也敢侮辱精灵。”精灵啪地一摔餐巾。
听到精灵的回答,红鬍子矮人噗地一声,喷出嘴里的酒水,拿起手边的大斧骂道:“你个绿毛的阴阳人。”
小约翰乐呵呵看著眾人拉住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