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七点,闹钟响了三遍,何俊才从被窝里爬出来。
公寓里飘著红豆粥的甜香,张彩凤已经在厨房里忙活了半个多小时,灶台上摆著四碟小菜——酱黄瓜、拌萝卜丝、葱油花卷、煎鸡蛋。
何俊打著哈欠走到餐桌前坐下,左臂上的绷带已经换成了更薄的纱布,渗血的痕跡完全消失了,只剩下纱布下面隱隱的胀痒感,那是伤口癒合的信號。
“快吃,今天花卷多蒸了几个,別剩。”
张彩凤把一碗冒著热气的红豆粥推到他面前。
何俊端起碗喝了一口,稠稠的,甜度刚好。
这十天里,他几乎没出过家门,张彩凤按照三餐加两顿点心的频率投餵他,早上红豆粥配花卷,中午红烧排骨或者糖醋里脊,晚上清蒸鱸鱼配时蔬,睡前还有一碗银耳莲子羹。
何景光负责採购,每天骑著从邻居那儿借来的自行车穿梭於法兰克福各大超市之间,活动量比何俊还大。
何俊舒舒服服地过了十天少爷一般的日子,吃了睡,睡了吃,偶尔看看比赛录像,翻翻论文资料,日子过得鬆散又安逸。
吃完早饭,他去卫生间洗漱,顺手拿了块毛巾擦脸,目光不经意地扫过洗手池旁边的电子秤。
那块秤已经落灰了,他受伤以来就没碰过它。
何俊犹豫了两秒,把毛巾搭在肩上,赤著脚踩了上去。
数字跳动了几下,最终定格。
八十三点四公斤。
何俊的眼睛猛地瞪圆了,他盯著那个数字看了三秒钟,然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肚子——那件原本贴身的t恤,下摆隱约被撑出了一个弧度,不明显,但確实鼓了。
他又踩了一遍秤。
八十三点五。
比受伤前重了將近四公斤。
“艹。”
何俊从秤上跳下来,冷汗顺著后脊樑直冒。
他是职业球员,不是退休大爷,四公斤的额外体重意味著什么他清楚得很——速度下降,启动变慢,膝盖和脚踝的负荷增大。他那93的速度值是建立在標准体重和巔峰体脂率之上的,多四公斤?那他的启动就不是闪电了,是老爷车。
他衝出卫生间,差点撞上端著盘子路过的张彩凤。
“妈!”
“嘛事儿啊大惊小怪的?”
“您这十天把我餵胖了四公斤!”
张彩凤看了看他的肚子,毫无愧色:“胖点好,你看你之前瘦的,跟竹竿似的,现在多壮实。”
“我是运动员!不是年画上的胖娃娃!”
“运动员就不吃饭了?你看人家苏炳添,吃得多壮——”
“我能跟苏炳添比吗?”
何俊已经顾不上和母亲掰扯了,他三步並两步衝进臥室,扒拉出一条运动裤和跑鞋,左臂小心翼翼地穿过袖子,拽上外套的拉链,抓起车钥匙就往外冲。
“去哪儿?”
何景光正端著茶杯从阳台走进来。
“训练!”
“你胳膊还没——”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