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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穗琼家的老宅位于南城的郊区。她已经和丈夫赌气,回到这边两个星期了。
此时,她躺在床上似睡非睡,迷迷糊糊。
她闭着眼睛,把手伸过去,摸到了睡在身边的女儿——小毛头。
小毛头睡得很香甜,丝毫没有察觉妈妈的触摸。
穗琼静静听了一会她均匀的呼吸声,叹了口气,睁开了眼。
为了给小毛头买玩具,丈夫花光了那天跑外卖的收入。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家里的进项本就不宽裕,丈夫却总是把弟弟刘孝元的事情摆在前头,这让孙穗琼再也忍受不住。
常家洛和她争辩了几句。
穗琼没有哭,也没有再多说什么——她不是那种靠眼泪解决问题的女人。
她只是把小毛头抱起来,拎上一个包走了。
父母前几年过世了,只留下这幢宅子。只有一层的小屋位于农庄外围的池塘边,四周树木遮蔽,人迹罕至,清静得像是与世隔绝。
但是,每次回到这里,穗琼总会在推开院门的瞬间,闻到池塘边那棵老槐树特有的气味——她说不清楚那是什么味道,只知道闻到它,整个人就会安静下来。
这是城里没有的东西。
她出生在这个农庄,父亲和母亲一辈子都在这里做雇工,一个喂马,一个管马。
穗琼跟着父母,从小就在马圈里长大。
她很早就学会了分辨出哪匹马的草料比例不对,也会用铁刷给马梳毛、用蹄刀清理蹄叉里嵌进去的碎石。
夏天,她知道要在饮水槽里加盐防止马中暑脱水;冬天,草料要提前用温水浸软再喂。
她十七岁那年,帮父亲接生过一匹小马驹。
那是一匹通体漆黑的小马,生下来就倔,站起来的第一件事是把她给踢了一脚。
事后穗琼在马厩外面站了很久,望着远处的山坡发呆。
但第二天照样进去喂奶瓶——它是她亲手接来的小马,她叫它黑风。
一晃十二年过去了,黑风还养在农庄里,长成了一匹高大的烈马,除了穗琼,谁靠近它都要挨一蹄子。
回来这两个星期,穗琼隔几天都会去农庄边上看它一眼。
自然而然,骑马的技能也用不着她专门去学。
那时候她不觉得这有什么了不起,不过是从小就熟练的活计。
后来她离开这里,去了城里,才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这种本事。
卧室外面传来一阵又一阵奇怪的声音,引起了孙穗琼的注意。
她突然害怕起来。
她想,要是家洛在该多好啊!
于是,她感到一丝后悔,觉得自己应该答应丈夫,尽快搬回去。
两个星期以来,家洛每天都会打电话给她道歉,劝她回家。
穗琼闭着眼睛,想起了和丈夫相识的样子。
那时候,她刚刚从城里的那些烂摊子里抽身出来。
尽管她出生在农村,但一米七二的身高,五官姣好,大学毕业之后鬼使神差地进入了演艺圈。
她做过两年的车展模特,在某个平台上做过一阵网红,拍过广告,几个不知名的综艺节目也来请她。
圈子里不缺男人追捧,但她见过太多:那些笑着递名片的男人,那些饭局上意味深长的眼神,那些合同里永远写不清楚的附加条款。
直到最后,她明白那个圈子不是她的地方。
她二十六岁那年,经纪公司的经理明着用一个综艺资源做筹码,要她用身体来换。
穗琼把那份合同摔在他桌上,当天就退出了经纪公司,买了回南城的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