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雷霆就要死了吗?
变成锅里的肉?
“不……不行……”
陆念突然哆嗦了一下,眼泪大颗大颗地砸在稻草上。
她转过身,一把抱住雷霆粗壮的脖子。
雷霆已经收起了刚才的凶狠。它疲惫地趴在地上,断腿处因为刚才的剧烈动作,渗出了殷红的血跡。
它伸出舌头,轻轻舔去小主人脸上的泪水。
一下,又一下。
动作温柔得像是在哄一个婴儿入睡。
陆念借著门缝漏进来的一点点雪光,看著雷霆那只残缺的耳朵,还有它为了保护自己而被打瘸的腿。
不能留在这里。
留在这里,雷霆会死,爸爸的勋章也会没有。
妈妈说过,爸爸有很多好朋友,他们在很远的地方,他们穿著绿军装,他们是天底下最厉害的人。
还有那张照片……那张藏在棉袄口袋里的照片。
陆念鬆开手,胡乱地擦了一把脸。
她的眼神变了。
那是流淌在血液里的、属於军人后代的坚韧。
“雷霆。”
陆念凑到大狗的耳边,用只有她们两个能听到的声音,轻轻说道:
“我们逃吧。”
雷霆的耳朵动了动。
它抬起头,深深地看著自己的小主人。
几秒钟后,它低低地呜咽了一声,挣扎著站了起来,用头顶了顶柴房角落那个被杂草遮住的狗洞。
那个洞很小,被冻土封住了一半。
但那是唯一的生路。
陆念吸了吸冻得通红的鼻子,从贴身口袋里摸出那张皱巴巴的照片。
照片上是一张六个人的合影。
站在中间的男人高大英挺,笑容灿烂,手里抱著一把狙击枪。那是念念的爸爸,陆錚。
在他身边,站著五个同样帅气的军人。他们勾肩搭背,笑得肆意张扬。
照片背面,有一行爸爸留下的字,虽然她认不全,但妈妈教过她念:
“若有难,寻此五人。见字如见我,生死必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