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市巷口,李默跌坐在地上,半天没爬起来。
他身上的旧夹克已经湿透,后背贴著冷汗,又冷又黏。
巷子里的血腥味还没散,混著潮湿腐朽气味直往鼻子里钻,令人作呕。
李默的眼睛盯著地上那半块还没来得及扔出的板砖,脸色苍白如纸。
就是这玩意儿,他刚才还抡出去砸那位银狼执事官的后脑。
现在回想起来,他只觉得自己脑子是不是进水了。
那四个黑衣杀手身法极快,手里的刀刃泛著幽绿毒光,一看就是在刀口上舔过血的老手。
可他们衝到那位大人面前,连一秒都没撑住。
没有叫声,没有挣扎,人就倒在地上,彻底凉了。
李默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脖子,指尖碰到皮肤时都在抖。
他现在还能喘气,真不是自己命硬。
那位大人没杀他,只是把他当成一只隨时能踩死的虫子,懒得动手罢了。
旁边几个钱三的手下还跪著,脑袋贴在地上,连抬都不敢抬一下。
钱三躺在血泊里,少了一条手臂,不知是死是活。
刚才还在这条巷子里横著走的人,现在跟条死狗没什么区別。
李默看著钱三,眼神有点发空。
他忽然想起陈浩小队散了那天,几个人站在青江车站外面互相告別时的情景。
陈浩跟他父亲离开青江,说是要到渊北去找找出路,但起码还有条路能走。
孙晓晓去了荒野佣兵队,危险归危险,至少还能继续变强。
王婷进了私立医院当了护士,至少饭碗稳。
只有李默自己,觉醒了一个尷尬到能让人脚趾扣地的职业。
d级流氓。
正经工会嫌他名头难听,连登记员看他的眼神都满是嫌弃,近而把他拒之门外。
佣兵队更直接,队长听完职业名称,当场摆手让他走人。
他没背景,没钱,等级也不高,最后只能来黑市混口饭。
钱三收他时也不太乐意,后来看他脑子灵活、身手还行,才勉强点了头。
最后他还在自己面前拍著胸脯吹嘘著他背后有孟家罩著,以后跟著他保准吃香喝辣。
李默那时真信了,觉得三大家族都被孟家吞了,那么以后跟著钱三至少饿不死。
结果呢?
孟家这块招牌还没捂热,钱三先被人撕了一条胳膊。
李默咽了口唾沫,只觉得口乾得厉害。
他忽然觉得自己这些日子混得可悲可笑,跟过街老鼠也强不到哪去。
就在这时,黑市入口传来整齐脚步声。
皮靴踩在硬地面上,声音在幽暗巷子里迴荡。
那些商铺里,有人偷偷探出半张脸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很快,於准带著一队银狼分部的护卫走进巷道。
他穿著蓝色制服,胸前狼头徽章擦得很亮。
身后的护卫全副武装,灵能步枪端在胸前,看上去训练有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