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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派的形成 一作为主导概念的教派化(第2页)

除此之外,加尔文教还有其他一些神学观点,如福音教徒的苦行;严格的教会管制,也就是说,共同体可对行为不端、道德败坏的成员实行各种各样的惩罚;勤奋和热爱工作,在此,经济上的富裕经常被解释为被拣选的标志,是为福音教的伦理观;教会独立于国家的主张;非教阶制的教会制度(普遍教士论);作为纪念宴会的圣餐,不相信基督的身体在圣餐中的真实临在,在圣餐中的真正临在不是基督的肉和血而是圣灵(这种主张后来被称作“灵性的真实存在论”)。

加尔文并非一位与马丁路德迥然不同的宗教改革家。实际上,路德与加尔文原本是相互尊重的,只是在与茨温利发生圣餐教义之争后,路德把加尔文也算作茨温利阵营的人,开始加以排斥了;加尔文虽然对宗教改革家之间缺乏团结的情况深感懊恼,但为了捍卫自身利益,也对路德派的神学主张大加攻讦。

加尔文没有象路德那样经历过无比艰难的精神折磨,他是有选择地加入宗教改革运动,平静地从天主教徒转变为福音教徒的。路德的神学具有神秘主义色彩,加尔文却深受基督教人文主义的影响,比较注重现实问题和理性思维。他也受过比较严格的法律学训练,对新出现的福音学说进行了系统化处理。“加尔文主义”与“路德主义”之间的区别主要是基于两者政治观点的不同,前者赞同共和政体,后者则赞成开明君主政体。但加尔文并非教条主义者,他更多的是政治家,愿意接受让步和限制,拥护教会的统一,积极呼吁宗教和解。他派出大量神职人员向其他国家传扬纯正基督教教义。这些人训练有素,遵守纪律,忠诚事业,是福音教中最接近耶稣会士的一批人,他们的足迹遍及全欧洲。

早在1536年,茨温利宗教改革的继承者布林格尔就制订了一部信纲,即“第一瑞士信纲”,也称《赫尔维蒂克认信文前版》(fesioHelveticaprior)。该信纲共有27条,虽然主要反映了茨温利的观点,但也力求与路德的观点接近。利奥·居德、卡斯帕·迈甘德尔(KasparMegander,1495—1545)、奥斯瓦尔德·迈科尼乌斯(OswaldMyius,1488—1552)、西门·格留奈乌斯(SimonGrynaeus,1493—1541)、马丁·布塞尔、沃尔夫冈·卡皮托(ito,1478—1541)等宗教改革家均感到满意,这就为“归正宗”的成型奠定了初步基础。

加尔文则在1549年与布林格尔订立了一个《共同纲领》(susTigurinus),进一步加强了瑞士归正宗教会的内部团结。该纲领共计26款,第21、24和26款对教皇的错误观点(化质说、基督肉体和血真正临在圣餐论以及圣物崇拜等)进行了批驳,第24和25款则谴责了路德的圣餐观。瑞士福音教各派也把这一纲领视为自己的宗教经典。

1566年,布林格尔制定了第二份瑞士信纲,即《赫尔维蒂克认信文后版》(fessioHelveticaposterior),共计30章,详述当时瑞士归正宗的信仰,在若干问题上与天主教和路德教划清界限,反映了茨温利和加尔文的思想,但在预定论上未趋极端。该信纲同样受到以后的归正宗神学家和教徒普遍接受或尊重。

加尔文教传播广泛,无论是在法国(胡格诺教派)、尼德兰(改革会教派)、英格兰(清教派)、苏格兰(长老会教派),还是在德意志诸邦国,支持和信奉加尔文教者都大有人在。

在德意志诸邦国中,接受加尔文教的首先有普法尔茨选侯邦(Kurpfalz),但却颇费一番周折。1559年,普法尔茨选侯弗里德里希三世(FriedrichIII。,1515—1576)接受加尔文教,并在1563年颁布《海德尔贝格教理问答》(HeidelbergerKatechismus)作为教派条例;它在有关洗礼和圣餐礼的规定上接近日内瓦,在预定论和社团组织方面却接近路德教邦国中施行的邦国教会体制。但因当地居民大都已经接受路德教,不愿意再改变礼拜仪式,所以弗里德里希三世只能在下普法尔茨推广加尔文教。而在路德维希六世(LudwigVI。,1539—1583)统治期间,整个普法尔茨选侯邦一度重新回归路德教。1583年,约翰·卡西米尔斯(JohannCasimirs,1543—1592)出任摄政,上普法尔茨重新回归加尔文教;下普法尔茨直至1595年才屈服于邦国君主的命令。

伊森堡—罗讷堡(Isenburg-R)伯爵领地后来也成了信奉加尔文教的邦国。最初是伊森堡—罗讷堡伯爵沃尔夫冈(Wolfgang,1533—1597)在1585年免除领域中一切路德派官员的职务,代之以加尔文教徒。但在1598年,他的兄弟和继位者海因里希(Heinrich,1537—1601)又重新回归路德教,并且不管天气的严寒,通知境内的加尔文派传教士必须在数周之内离去。1601年,沃尔夫冈·恩斯特(Wolfga,1560—1633)再次驱逐路德派传教士恢复加尔文派。

信奉加尔文教的还有其他邦国和城市,如拿骚—迪伦堡(Nassau-Dillenburg)伯爵领地(自1578起)、自由城市不来梅(自1581起)、普法尔茨—茨魏布吕肯(Pfalz-Zweibrü)公国(自1592—1595起)、安哈尔特侯国(自1597起)、自由城市哈瑙(Hanau,自1596起)、利珀(Lippe)伯爵领地(但不包括首府莱姆戈,自1600起)、黑森—卡塞尔邦国伯爵领地(自1604起)等。

但与在瑞士和尼德兰的情形不同,加尔文教在神圣罗马帝国同路德教一样是按照邦国教会原则进行组织的,没有采纳教务会议法规。接受了加尔文教的邦国,邦国君主主持召开教会代表会议,邦国君主政府通过主管教会事务的政府部门执行教会条例。这也是路德教邦国实施教派化政策常用的手段,只是邦国君主对加尔文教的接受经常遭到教士和臣民的反对,其激烈程度远远超过路德教邦国的同类斗争。巴登—杜拉赫(Baden-Durlach)和赫尔施泰因—戈托尔夫(Holstein-Gottorf)的邦国君主因为本邦教会和臣民的反对而未能实现从路德教到加尔文教的转变。勃兰登堡选侯约翰·西吉斯蒙德(JohannSigismund,1572—1620)在1613年皈依加尔文教,但却不能不顾邦国等级的反对强制推广加尔文教;邦国君主与臣民归属不同的教派,“在谁的国家,信谁的宗教”原则由此开始瓦解。由此也可以看到德意志邦国君主专制的脆弱和不彻底性。

四、天主教派

天主教也以《特伦托会议信纲》得到了一种书面信条。

1559年,罗马教皇庇护四世即位。为了把仍然忠于罗马教会的国家和地区联合起来,阻止宗教改革的发展,他于1561年4月6日发布谕诏,呼吁重新召开特伦托宗教会议,并邀请所有基督教诸侯参加,不分天主教或福音教徒。已登基为罗马人皇帝的费迪南一世,附议这个提案,并且表示教皇应谦卑自身,净化圣徒传奇,改革教会和修道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经过散漫地或策略地延误之后,特伦托大公会议终于在1562年1月18日重新召开,神圣罗马帝国天主教教会诸侯和天主教世俗诸侯大都派代表参加,福音教代表依然缺席。

参加会议的高级神职人员开始承认引发路德叛乱的教会滥用职权行为,倾向于在天主教会内部实行改革。对于神圣罗马帝国意义重大的主教地位得到了确认,但要求主教进驻教区,定期举行巡视,找出其管辖教区内存在的陈规陋习,随时向宗教会议汇报,并在获得其他主教同意之后,报告给罗马教皇;教皇是教会的最高权威,位于所有宗教会议之上。教皇根据具体情况下达整改方案,各地主教都应当无条件接受。主教们还有义务参加省和教区教务会议(Provinzial-undDioezesansynoden),设立神学院和其他教育机构,安排教士进修,培养节欲和虔敬的新一代神职人员,强化灵魂拯救工作。会议还决定增进教士的道德和纪律,禁止教士的婚姻,重罚修士纳妾,但继续反对讨论罗马的信仰学说,也反对教徒饼酒同领的圣餐礼和普遍教士论等主张,拒绝在举行礼拜仪式时使用民族语言。1563年12月4日,特伦托宗教会议闭幕。

1564年,《特伦托会议信纲》(Professiofideitridentina)公布,确认教皇有权决定宗教事务,重申天主教基本教义和圣礼制度,谴责福音教因信称义的神学观点和对圣礼的不同主张。还为整肃天主教会作出规定,如主教必须讲道,神父必须熟读圣经,教士的道德生活必须受到监察,以及开办神学院训练神职人员等。该信纲被认为是天主教最重要的文献之一。

按照特伦托大公会议的精神,罗马教廷决定不与福音教妥协。它宣布所有福音教皆为异端,要求加强宗教裁判所的作用,使之成为扼杀福音教的强大武器。它也重申天主教的教条和仪式,肯定教皇在教会中的最高权威,建立严格的出版检查制度,开列禁书目录,禁止所有的教徒阅读。但为了争取信奉天主教的各国统治者的继续支持,结成反对福音教的统一阵线,罗马教廷也作出某些让步,承认各国统治者在国内宗教事务上享有较大的权力,承认他们对教产的没收。与此同时,它也采取一系列强化措施,整顿教会内部的制度和纪律,考察神职人员,解除渎职和违犯教规的教士职务,鼓励出版关于履职经历、灵魂关照和布道词之类的文献,派遣有能力的布道师到村庄和城市。

革新的罗马教廷特别重视神圣罗马帝国的事务。教皇格列高利十三世向帝国派遣了四个使节,他们除了在天主教诸侯的宫廷中代表教皇以外,还负有监督地方教会组织、监视主教和其他教会官职的选举以及全面嘉奖虔诚者的职责。为了对所有这些活动加以统一指挥,格列高利十三世又于1573年在罗马创建了德意志信徒会议机构。

但在神圣罗马帝国的天主教地区,只有邦国君主能够借助1555年的“宗教改革权”和一般统治权,重建本邦的教派统一。罗马教廷也只能通过向教俗诸侯发布引导性政策和施加影响,特别是通过某些有威望的教会人士,推行“重新天主教化”政策。在此,特伦托宗教会议决议可被用作指南,但不能直接导致转变。

天主教地区的教派化也主要是一种政府行为,先是采用强制手段打压和驱逐信奉福音教者,然后开始进行教牧关怀。邦国中央政府主管宗教事务的部门考察牧师言行,出版关于工作手册和讲道集等文件,派遣有能力的牧师深入城市和乡村,通过培训新一代牧师,提高教士队伍的整体素质。巴伐利亚和蒂罗尔较早开始了这一工作,而大多数高级教区是在17世纪开展的。在改革方面,耶稣会和改革派修会给予了关键性帮助。恰恰因为它们不属于深陷腐败泥潭的帝国教会,所以具有较大灵活性,比较容易适应新需求。

作为革新的冲锋队,许多耶稣会士担任了邦国宫廷神甫和高级顾问等要职,也在维也纳(1552)、因戈尔施塔特(1556)、科伦(1556)、慕尼黑(1559)、因斯布鲁克(1560)、特里尔(1560)、美因兹(1561)、迪林根(1564)、格拉茨(1573)、弗赖堡(1580)、康斯坦茨(1605)、帕骚(1612)和帕德博恩(1616)等地开办培训教士的日耳曼学院(Germanicum)。巴伐利亚的因戈尔施塔特大学甚至成为天主教复兴最富有创造力的中心。新一代的、受过教育的天主教徒逐渐形成。与此同时,长老和神甫们也介入了灵魂拯救工作,而这一工作原本是由方济各修士和嘉布遣修士负责的,他们以生动形象的漫游布道和大众传教直接诉诸信仰者,着手按特伦托会议上神父们的精神恢复教区生活。

自16世纪60年代起,重新振兴的天主教已在各邦广泛传播。一些年轻的诸侯回归到天主教信仰,他们认为统一和传统的天主教比扰攘纷争、新奇无根的福音教更有助于国家和社会的稳定,满足臣民的精神需求。一些热忱的天主教神职人员(大主教、主教、修道院长等)则在自己管辖的教区内力行革新,复兴天主教。在维也纳、富尔达、维尔茨堡、艾希斯菲尔德、帕德博恩、奥斯纳布吕克、明斯特、列日等主教区和施特拉斯堡大主教区,天主教势力日益扩大,并且有计划地开展了重新天主教化运动。在瑞士、奥地利、西里西亚、下莱茵、威斯特法伦、普法尔茨—诺伊堡、于利希—克累弗—贝尔格和巴伐利亚公国,天主教也收复了许多失地。在瑞士,有四个州(苏黎世、巴塞尔、伯尔尼和沙夫豪森)坚持福音教,七个州[卢塞恩、乌里、施维茨、楚格、翁特瓦尔登、弗里堡(Frib)和索洛图恩]附属于天主教,其余各州则在福音教和天主教信仰间保持平衡,无法确定它们的教派属性。

至晚到17世纪初,天主教会已开始发生明显变化了,天主教教士在履行职责、举行圣礼、布道、转变生活方式诸方面有了很大起色。现在的天主教会不再是路德先前所见到的那个教会了,特别是教士和教廷中的弊端被根除了;通过自身的改革,天主教会也开始走上“现代化”之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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