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俩还真是云秦疯人榜上的一对卧龙凤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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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少年薄燐的实力,没办法不伤筋动骨地摆脱云雀——而且云雀除了疯了点,下手黑了点,吃的多了点,倒也没什么缺点。
反正走江湖也是走江湖,有个绝色高手随行也不是坏事,薄燐也爽快地接受了这个事实。
但是云雀有些不爽了。
她倒不是看薄燐不爽,她是看薄燐那把刀不爽——也就是云雀和薄燐认识的契机,薄燐先前要云雀修的那一把,由明百灵铸造的佩刀:
残雪垂枝。
都说同行是冤家:云雀和明百灵同为偃师,云雀对这把明百灵的作品,横挑鼻子竖挑眼,哪哪儿都是不对劲。
就算摘下一千层情敌滤镜,明百灵的技术确实不行。残雪垂枝限制了薄燐的实力,后来薄燐手臂上不可逆转的暗伤,多半也和残雪垂枝的设计瑕疵有关系。
但是这是明百灵,明百灵做的刀,再差薄燐也能用下去。
云雀鼓着腮帮子:“……”
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人的本质就是复读机:云雀又又又在吃一个死人的醋了。
明百灵和云雀简直就是八字不合:无论在哪一个世界,明百灵的存在,都能对云雀形成外科手术式的打击——云雀这连面儿也没见上,就开始跟空气斗智斗勇,还斗的自己分外郁闷。
但是在这时候的薄燐面前也不能说明百灵的坏话。云雀此行的目的,还是为了唤醒薄燐,跟他为这种事干一架没必要。
她已经是成熟的云雀了!
——噗噗噗噗噗噗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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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话是这么说,话也不能这么说。
云雀自我安慰了片刻,但还是格外郁闷,分外不爽,十分需要物理途经的发泄。
于是机会送上了门。
“云姑娘,”少年薄燐叫上了云雀,“跟不跟我一起做坏事?”
云雀冷冰冰地瞪了他一眼:
你最好说出能让我感兴趣的话来,不然我肯定要把你打得满地找头,让我天天喝陈醋的大猪蹄子!
薄燐感觉到了杀气和怨念,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
“抢人。”
云雀抬头:“抢什么人?”
“——女人。”
作者有话说:
少年燐哥就一整活达人,偏偏云雀又是个乐子人,这俩卧龙凤雏属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