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德耀和唐丽芬坐在家中候了半日,早就等得心焦,听到汽车的轰鸣,料是人来了,连忙出门迎接。
港城的富豪阶层几乎全盘西化,徐德耀在生意场合会换上西装,私底下常年一件深灰色的中式长衫,他觉得长衫更舒适,唐丽芬则穿着改良的印花旗袍,两人并肩走出来,早已没有当年艇户的拘敛,举手投足间尽显富家的阔达。
两方相见,打过照面,免不得要叙些客套话。
“这一路颠簸应该很累吧,咱们先进屋歇歇。”
唐丽芬热情地挽住陆青茵胳膊,将人牵进屋内,徐德耀落后他们一步,等两人进屋,他脸上的笑容渐渐冷下来,转身拦住高康。
“景年人呢?”
他千叮咛万嘱咐,让徐景年务必亲自去接,出发前是两个人,回来还是两个人,唐丽芬正在兴头上,没发现宝贝儿子的失踪,不过这一切可逃不过他的眼睛。
“景年去哪里了?”
“马、马会。”
闻言,徐德耀眉头一皱,“是接人前去的,还是接人后去的?”
面对老东家的盘问,高康心里直捣鼓。
出发时,徐景年的确坐在车子里,可是上了大道,他得到的指令不是去码头,而是去马会。少东家发话,他没法反抗,只能按规矩办事。
将人送到马会后,徐景年才打发他去码头接人。
一来一回耽搁不少时间,疾驰赶到佐敦道码头,碰上陆小姐,他也不能如实吐露,只得扯谎说是遇上小麻烦。
陆小姐那边算是应付了,回来面对老爷,这一关无论如何过不去。
想着终归瞒不住,高康实话实说:“接人前去的。”
混账!
徐德耀气得吹胡子瞪眼,这小子是存心跟他作对!
他还纳闷呢,自家儿子不是乖乖性子,怎么交代去接人,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原来是口应心不应,出了门就溜到娱乐场所快活,早把接人的事推得干干净净。
这做派,真是越来越不像话!
还是孩他娘说得对,男人总得结婚后才能稳定下来,娶了媳妇,这家伙就该偃旗息鼓了。
徐景年的举动更加坚定徐德耀的决心,婚姻这颗定心丸,他非得逼徐景年吞下。
况且人陆青茵长得挺标致,言行举止落落大方,刚才简短的几句交谈中,他对这姑娘留下不错的印象。
配徐景年也不算屈了他。
被唐丽芬牵进屋内的陆青茵并不知晓自己在未来公公心中留下了极好的第一印象,因为她此刻正面临着未来婆婆全方位的试探。
身高,体重,读过多少书,平时喜欢做什么,父母身体怎么样……凡是能想到的问题,唐丽芬一个也不错过。
陆青茵游刃有余地应付着,目光却一直落到对方白皙的脸庞上。
靠打渔为生的人,皮肤通常比较黝黑。
长期在开阔水域作业,没有遮挡,时间又长,紫外线持续刺激皮肤,皮肤为了吸收散射紫外线以防止深层组织损伤,会分泌更多的黑色素进行自我保护。
所以渔民甚至比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更黑。
她母亲就是如此,一张脸黑得均匀有光泽。
同为艇户出生的唐丽芬,以前也吃过风吹日晒的苦,现在变成富家太太,懂保养,会吃穿,一副皮肤逐渐养得白皙亮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