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小杰的家在镇子边上的老街,两间低矮的瓦房,外墙的青砖被风雨啃得坑坑洼洼的,门框上的油漆早已看不出原来的颜色。
门口是一条窄巷子,路面铺着碎砖头,下雨天踩上去一脚泥水。
巷子尽头有个公共水龙头,整条街的人都在那里接水,水龙头旁边常年湿漉漉的,长了一层青苔。
屋里常年弥漫着一股中药味。
马小杰他爹马德福躺在床上,床是几块木板搭在两条长凳上拼成的,褥子薄得能摸到木板的棱。
他以前在镇上的工地上当小工,三年前脚手架塌了,他从四米高的地方摔下来,腰以下没了知觉。
老板赔了三千块钱私了,三千块连药费都不够。
从那以后,马德福就在这张床上躺着,吃喝拉撒全靠人伺候,两条腿日复一日地萎缩,到后来细得跟麻秆似的,小腿比大腿还细,脚趾头蜷在一起,再也伸不直了。
马小杰每个周末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帮他爹翻身。
他爹虽然瘦,但骨头沉,他一个人翻不动,得咬着牙,双手撑着他爹的后背,一点一点地蹭。
翻完了,他爹闷哼一声,他站在床边喘半天。
然后他去倒尿壶,去烧水给他爹擦身子,把被褥拿出去晒——被褥上总有洗不掉的尿渍,晒干了还能闻到味道。
他娘在镇上的女澡堂子给人搓背,天不亮就出门,天黑了才回来,一天搓几十个背,两只手泡得发白发皱,指关节粗大,一到阴天就疼得攥不住筷子。
每天交完澡堂的管理费,一个月挣的钱刚好够一家四口的米面开销。
所以真正撑起这个家的,是马小丽。
马小丽在镇上的一家旅馆打工,旅馆的名字叫迎宾旅馆。
门面不大,墙上贴着白瓷砖,门楣上挂着一块褪了色的招牌。
老板娘是个胖女人,姓钱,成天坐在柜台后面嗑瓜子,指甲缝里永远夹着瓜子皮。
旅馆一共有六个房间,楼上四间,楼下两间,平时没什么正经客人,来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男人,待一两个钟头就走。
马小杰不知道他姐干的是什么活。
他只知道他姐每个月回来一次,给他送生活费,给他爹送药,给他娘手里塞几张大票子。
每次回来,他姐都穿着干净的衣裳,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脸上化着淡淡的妆,看上去就像是镇上随便哪个正经单位的职工。
她把钱搁在桌上,跟他娘说旅馆包吃住,老板娘人好,活也清闲,就是打扫房间、洗洗床单,让家里别操心。
“姐,你在旅馆到底干啥?”有一次马小杰忍不住问。
“帮老板娘管账。有时候客人多了也帮忙打扫房间。”马小丽说这话的时候低着头整理他爹的药包,把每一样药材按分量分好,拿旧报纸包成小包,摞在床头柜上。
“你别操心这些,好好念书。咱家就你一根独苗,你得念出来。”
“我会好好念的。”
马小丽抬起头看着他,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姐这辈子就这样了。你得走出去,当城里人。别像你爹一样被人欺负了还没处说理。”
“姐,等我考了大学,挣了钱,我养你。”
“好,姐等着。”
马小杰把这些话刻在心里。
他跟赵小军说,他想考师范,以后回来当老师。
他没说的是,他想挣钱,挣好多好多钱,让他姐不用再去那家旅馆打工。
他不知道那家旅馆到底有什么不好,但他隐约觉得,他姐每次回来看他的时候,眼睛里的光一年比一年少。
以前她的眼睛是亮的,笑起来跟春天化冻的河面一样。
现在不是了,现在她的眼睛还是好看,但好看里头压着一层灰,像是一扇落了锁的门,从里头封死了。
这些事,赵小军是慢慢知道的。
那天下午期中考试成绩出来了,马小杰又是年级第一。
赵小军代数进步了不少,考了很赞哦八分,虽然跟马小杰很赞哦十八分没法比,但比起第一次的六十二分已经好了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