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也还罢了。
更噁心人的。
是这帮人不但自己蹭吃蹭喝,並且还会吆五喝六的,带一群他们自己的熟人过来。
这原本其实也是件好事。
给店里拓展客源嘛。
但每回。
最终结帐的时候,那些带陌生熟人来的同学,都会充大尾巴狼。
说什么这家店是我哥们儿开的,不用花钱云云。
结果就趁著喝醉,真不给钱。
而开店的同学碍於面子,也不好追著要。
然后一来二去的。
好像就形成了惯例。
而这些同学领来白吃白喝的那群陌生人,后来也基本没谁再单独来过。
等於是拓展客源,拓展了个寂寞。
但开店同学的酒水食材,那可都是实打实的花出去了。
结果却连个水花都没翻起来。
长此以往。
再加上店的位置,本就不是啥黄金地带。
小店便维持不下去。
黄了摊子。
这里头,当然不只是那些同学“人带人”白吃所导致,但肯定会有一部分是这个原因0
本就是小本生意。
一回两回还行。
可次数多了,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
林深其实也带人去吃过一次饭。
但是他给钱了。
並且那次纯粹就是为了给开店的同学去捧场。
否则都跨区了。
真要想跟三五好友擼个串。
哪条街上还不能找个烧烤店了?
当时。
开店同学在收钱时,给打了个七折。
林深觉得对方挺够意思的了。
他虽然没仔细算过。
但小店本小利薄,不说七折以后还挣不挣钱,能保个本感觉都有些吃力。
整不好还得再搭点。
但和那群白吃白喝的相比,性质却完全不一样。
林深始终有一个观念。
人家既然开门做生意,那就是为了挣钱。
烧烤就是人家的生產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