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和黑市都抢著收。
更別说鹿鞭,鹿心这些稀罕东西了。
隨便一样都能卖不少钱。
一头成年公马鹿,顶得上十只狍子。
“真的假的?大力哥,咱们赶紧追吧,別让它跑了。”
听说马鹿没跑远,庞大春重新燃起了希望。
“別出声,跟我来。”
李大力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顺著蹄印往前摸。
走了大概一百多米。
两人越过一片茂密的小树林,终於看到了那头马鹿。
那是一头体型极其壮硕的公马鹿。
肩高差不多到李大力的胸口,头上长著一对分叉的大角。
枝杈分明,看起来威风凛凛。
此刻,马鹿悠閒地啃食著地上的青草,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临近。
李大力心头狂喜,手指都开始发抖。
三四百斤的大傢伙,全身上下就没有不值钱的地方。
打一头下来,比卖十张狍子皮都赚。
紧接著,李大力眼珠子转得飞快。
心里拨拉著算盘珠子。
马鹿值钱是值钱,但是体型太大了。
一枪崩不死,它要是发了狂衝撞过来。
头上的鹿角和刀子一样锋利。
挨上一下。
別说李大力要被捅破肚子,人高马大的庞大春也得肠穿肚烂。
至於说用枪打。
打身子,鹿皮可就毁了。
53步骑枪用的是全威力弹。
顾名思义,威力贼大。
而且这鹿要是死了,血也就不新鲜了。
鹿血可是最值钱的东西之一。
“不能打死,必须活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