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道,豺狼太多。何贵虽然被抓了,但保不齐明天又会冒出个李贵、张贵。沈云一个姿色不差的寡妇,住在这连门都没有的破屋里,简直就是一块扔在饿狼堆里的肥肉。
陆真又想到了自家的破板房。
自己如今入了內门,白天得在武馆打熬筋骨,早晚还得出去拉车赚外快。婉儿一个十六岁的半大丫头整天孤零零待在家里,他心里也始终悬著块石头。虽说街坊们现在怕他,但这猪笼巷外头可是成群结队、饿急了眼的流民。
以前是怕瓜田李下,惹人閒话。
可如今,他陆真练力中期,穿的是铁臂武馆的內门黑衫,一拳能把人胸骨打塌!他这双拳头,就是这猪笼巷里的王法!谁还敢嚼半句舌根?
让沈云搬过去,两个女人关起门来作伴,遇到事也能互相照应,这是最稳妥的法子。
“沈姐。”陆真开了口。
沈云抬起头,眼眶通红。
“小陆……不,陆师傅,今天要是没有你,我……”
陆真一步跨上前,稳稳托住她的胳膊。
入手处,只觉得这女人的胳膊纤细得可怜,单薄的衣衫根本挡不住寒气。
陆真收回手,指了指那扇破门,“这门烂了,不挡风也不挡贼。你收拾收拾,搬去我那儿。我白天不在家,你正好给婉儿做个伴,我也能放心些。”
话音刚落,沈云的身子猛地一僵。
搬去他那儿?
在这保守又封建的贫民窟,孤男寡女。
一个刚死了男人的寡妇,大晚上搬进一个血气方刚的单身汉家里,这意味著什么,不言而喻。那是搭伙过日子,是去给人家做小、当女人的。
沈云低著头,苍白的脸颊上瞬间飞起两抹红晕,一路滚烫地蔓延到了耳根。
她咬著下唇,偷偷抬眼瞥了一下陆真宽阔挺拔的胸膛和那身干练的黑衣,心跳得像擂鼓。要是跟了他……总好过被那些地痞无赖糟蹋,况且,他是个重情义、能扛事的大男儿。
“我……我听你的。”沈云声音细若蚊蝇。
她转身去屋里,只拿了几件打著补丁的旧衣裳,包了个乾瘪的小包袱便走了出来。
两人穿过昏暗的巷道。陆真推开自家那扇用木棍顶著的门。
“婉儿,出来帮把手。”
听到大哥的声音,陆婉赶紧从里屋跑出来。一见大哥身后跟著脸颊红扑扑、紧紧抱著包袱的沈云,小丫头愣了一下。
“以后沈姐就在咱们家住下。你们姐妹俩做个伴,互相照应。”陆真一边脱下沾了寒气的罩衫,一边乾脆地交代道。
陆婉一听,昏暗的大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穷人家的孩子最记恩。当年大雪封门,要不是沈姐偷偷塞来的热粥和那两块救命的银洋,她和大哥早就饿死冻死了。她心里一直记著沈姐的好。
“太好了!沈姐,你快进来,外头风大!”陆婉欢天喜地跑过去,一把拉住沈云冰凉的手,將她迎进屋。
小丫头眼珠子滴溜溜一转,看看英武阳刚的大哥,又看看低眉顺眼、透著股水乡女子温婉劲儿的沈云。她小嘴一咧,忍不住小声嘀咕了起来:
“真好……沈姐人这么好,要是能给我哥当媳妇,那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