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对这个名號觉得耳熟。
他隱约记得,自己好像认识他们老大。
是叫“达克”还是“达尼”来著?
李维眉头微皱,目光上调,努力回忆著。
但是这幅姿態却让对方误会了。
“嘿!伙计!如果害怕了就滚!”
“不过要记得,滚之前留下点『东西。”
“手指、脚趾,这是『规矩。”
“肾臟活著什么別的器官,这是歉意。”
“当然,在那之前,撅起你的屁股,懂吗?”
他的话顿时引来一阵鬨笑。
“砰!”
枪声毫无徵兆的响起。
“啊!脚趾!我的脚趾!我的脚趾!”
惨叫声接踵而至。
那个刚才还在叫囂的傢伙躺在二楼的栏杆后面,抱著自己的腿,躺在地上来回打滚。
一个反应快的,立刻举枪要打。
“砰!”
第二声枪响,李维举著“莉莉丝”,完好无损的站在原地。
而那个反应很快的傢伙则和领头人一样,躺在地上哀嚎。
但不同的是,他抱著原本用来握枪的手。
这下,再没有任何一个人敢轻举妄动。
整个场面瞬间好像一张照片般凝固。
始作俑者李维则抬起空著的那只手,用小拇指掏了掏耳朵,开始讲述起自己的……“道理”。
“我尊重你们的『规矩。”
“现在,手指和脚趾我留下了。”
“该按我的规矩办了。”
说完,李维微抬枪口示意。
“都从我的地盘滚出去。”
“然后,出於你们对我造成的损失和惊嚇,把你们的设备和现金留下。”
“谁赞成,谁反对?”
没有人反对。
可也没有人赞成。
他们戳在哪里,在恐惧,在颤抖,在……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