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维把它放在那里,小部分原因是为了“以防万一”,更多的目的则是为了“彰显品位”。
现在,他决定用这把枪为自己……送行。
但是,那曾经让他骄傲的冰冷触感,在这一刻,却好像针尖一样,让他在握住枪柄的瞬间,就把手收了回来。
他不想活著受辱,但也不敢就此死去。
他直愣愣地望著那漂亮的银色枪身。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
最终,他还是哆哆嗦嗦地伸出了手。
握住枪柄后,他开始深呼吸,为自己做心理建设。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
显然,“饮弹自尽”这种事情也是需要勇气的。
而隨著时间推移,那种勇气不仅没有增长,反而渐渐消磨殆尽。
哈维开始犹豫了。
他觉得自己应该尊重生命,尤其是这条命属於自己时。
但有些人却等得不耐烦了。
“握住枪,举起来,对准自己太阳穴,扣动扳机。”
“很简单的『操作流程,不是吗?”
“我真的不明白,你在那里来来回回是为了什么。”
“伙计,你在很不礼貌的浪费我的时间,你明白吗?”
哈维终於把枪举起来了,但枪口不是对著自己,而是门口那个不知何时出现的男人。
他穿著一身高定的意式西装,抱著胳膊,倚在书房的门框上满脸不耐烦。
“你是谁!你怎么敢擅自闯进我家!你知道我是谁吗!”
哈维双目通红地怒斥著。
对方面对著枪口,却比他这个拿枪的放鬆得多。
“我知道,哈维·罗杰斯,迈阿密市长。”
“我就是来找你的。”
对方的话让哈维心头一寒。
来灭口的杀手?
是谁!
卡德加·波特菲尔德那个王八蛋?
还是泰沙·汉密尔顿那个婊子?
而就在哈维准备举枪威胁对方说出僱主,以及个人身份时,对方却相当主动地自报家门。
“至於我?”
“我叫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