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让抬起头来,眼睛裡有红色的血丝。
他看著迟欲,道:“但是我认识你。”
他和迟欲认识没几天,对方对他也从来没有客气过。
但是他们互相认识。
一起聊天、说话,甚至吵架,一起坐在从路边捡来的汽车裡驶过长长的无人的高速。
迟欲信守承诺,把他带到瞭主基地,他也得以重新回到自己的身体裡。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的相遇短暂,但是似乎已经算是朋友。
“在我们分开之前,你还是那个说话不好听的、又懒又馋脾气古怪的但是活生生的年轻人,”金让呆呆地说,“你说让我动作快点,免得到时候身体巨人观之后爆炸,连我最喜欢的红色头发也被炸飞……”
迟欲也想起瞭这一茬,当时他好像是开过这样的玩笑。
他不好意思地摸瞭摸自己的鼻尖,发现自己好像是有点过分。
但是金让似乎并不介意,甚至道:“我本来很紧张的,但是一和你吵架,就忘记紧张这回事瞭,高高兴兴地去回瞭魂……”
迟欲:“看吧,我其实是为瞭帮你消除紧张……不是,你这什麽意思啊?”
迟欲吓到瞭。
因为金让眼睛一眨,突然哭瞭。
“结果我回到自己的身体,还没高兴多久,就听说你要死瞭。”
然后匆匆赶过去没有多久,迟欲就真的当著他的面被掏出瞭心髒。
这对金让来说冲击力过大。
本来,就算是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看到他被这样对待都让人觉得触目惊心,更何况是一个不久之前还鲜活的、认识的人。
金让这辈子连隻鸡都没杀过,却目睹瞭这种凶案现场,那种直白的视觉冲击让金让永世难忘。
迟欲有些手足无措。
他好像隐约有些瞭解当初葵为什麽不放心把看上去比自己强壮很多的金让一个人留在旅社瞭。
因为金让比外表看上去更脆弱。
金让哭声越来越大,哽咽著控诉道:“你知道吗?那血都溅我脸上瞭!”
推著装有迟欲身体的水桶往回赶的时候,金让几乎已经没有知觉瞭,满脑子都是万一自己再晚一步,说不定迟欲就真的没瞭。
这种感觉就好像是他亲手掐灭瞭迟欲複活的可能、自己也和谢之殃一起变成瞭杀人犯一样,他难受得几乎要把心髒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