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姐儿好不容易提一次要求,家里当然是鼎力支持。不就是把蒸笼加高嘛,简单的很,没一会儿功夫便做成了。
经过一番尝试后,柳朝云发现竖着蒸结果比意料中的还要好看,于是便拍板定下,就这么干了。
除此之外,她还预备给不同的鲜花配不同的花瓶。
粉桃搭配温润的白瓷;海棠娇艳,搭配清透的天青色瓷瓶;初荷清雅,瓶身要高挑;牡丹雍容,与红釉瓶是绝配;芍药妩媚,用月白色瓷瓶;菊花高洁,搭配粗陶更显质朴;梅花有傲骨,搭配竹节瓶彰显禅意。
定下这些后,柳朝云心中悬而未决的一件事才算是落到了实处,吴婆婆和静姐儿也夸她这个想法好。
鲜花馒头不着急做,否则放的时间长了,颜色便不够鲜艳了。柳朝云与吴婆婆约定好时间,静姐儿也说来帮忙,三人这才各自散了。
虽然柳家的小院离自家只有短短的一段距离,但静姐儿这一路上都带着笑。
她今天出门了,但心不慌手不抖,也没那种溺水般窒息的感觉了,真好。
鲁大和鲁二娘子见小姑子如此,心里也都十分高兴。
大半天都在忙鲜花馒头的事,中午的时候柳朝云没有做菜,只炒了蛋炒饭简单对付过去。
她觉得亏待了两个孩子,但月姐儿和阳哥儿却吃得一本满足,阿姊做的炒饭,米粒干爽松散、粒粒分明,吸收了油脂和蛋香,又有嚼劲,鸡蛋先煎过再捣碎,外面那层带着焦香,里面又是软嫩的,别提多好吃了。
虽然如此,柳朝云还是拿了钱让兄妹俩去肉铺买一块肉回来。
古代不比现代,没有监控,汴京城虽然是首都,但市场上鱼龙混杂,两个孩子长得又好,所以柳朝云并不会轻易让他们单独出门,防止被黑心的人贩子抱走了。
但两个人结伴,身边又跟着闪电,闪电被养的膘肥体壮、皮顺毛滑,适应了后腿的轮子后比谁都跑得快、且一呲牙就知道不是善茬,她就不那么担心了。
柳朝云留在家里处理那些猪肉皮。
肉皮已经焯过水,虽然肉铺老板刀工了得,但表面还残余着一点肥肉,柳朝云用刀一点一点地刮干净放在一旁,本来是准备留给闪电晚上拌在饭里加餐的,谁知烈空扑扇着翅膀,一口一口地啄干净吃了。
吃完了还歪着头看她,意思是还想要。
柳朝云切了一块肉皮给它之后,它像是知道这不是没用的边角料,吃完就又回去站岗了。
肥肉处理完,柳朝云用镊子将表面上没去干净的猪毛拔了,拔完之后用热水洗了一遍,再仔细检查一遍,确认没有没拔干净的,这样处理完的猪皮有点像Q弹的果冻。
等肉皮表面的水分都晾干之后,将其切成大小相同的片,滑入冷油锅中用小火慢炸,等炸到猪皮表面刚刚开始起泡时加一把柴将火调大,这个时候要不停地将猪皮在油锅中翻面,直到每一片肉皮的两面都是金黄的泡、泡中是中空的,一眼看上去像是蓬松多孔的蜂窝一样,且听不到噼里啪啦的响声,肉皮才算是炸好了。
“好香好香,阿姊在做什么?”月姐儿一回来就迈着迫不及待的步子蹬蹬地往厨房跑。
阳哥儿提着一块层次分明的五花肉跟在后头,位置这么好的猪肉按照平时这个时候早就没有了。但他们俩来的巧,这一块是客人定了之后没有来取,又没给定金,肉铺老板等了大半天索性不等了,于是便卖给了阳哥儿两个。
闪电就跟在他身边,对着肉不露一点馋相,一路上看见的人无不啧啧称奇。
这实际上是柳朝云有意给闪电养成的习惯,它身上流着一半的狼血,骨子里有嗜血的本能,所以柳朝云给他喂食时都是用的熟肉,并一再地表示生肉不能吃、不好吃、吃了会生病,久而久之,闪电闻到生肉的味道就自动走开,对生肉也没什么兴趣了。
柳朝云往两块炸好的肉皮上撒上几粒盐,分给他们一人一片。
炸肉皮在嘴里嘎嘣脆,脆的月姐儿小脑袋瓜子嗡嗡的:“好吃!”
阳哥儿:“嗯!这是什么呀?”
家里买了哪些东西他基本都清楚,可他猜不出这个是什么。
柳朝云说:“猪肉皮啊。这种炸过的又叫皮肚或者泡皮,除了这样干吃外,还可以保存后泡发,用来拌凉菜或者炖在汤里,特别吸汁。”
两小不点儿听得津津有味,柳朝云一笑:“明天把这个加到鸭血粉丝汤里,让你们两个先试吃好不好?”
月姐儿举起小手表示:“可以今晚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