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一工作时,那就专注得六亲不认。
好在她忙的时候大家本来也不会打搅她。
宋扶疏手痒痒的,挠了挠她的下巴,在被祝余一爪子袭击之前后退两步,一本正经地说:“非常自信、沉稳、高大威猛的风格。”
想了想,又补一句:“让人非常信任。”
祝余眼前一亮,两只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声音都甜起来了,“真的?我这么厉害?”
“是的,”宋扶疏严肃脸点头。
然后又笑道:“所以不用担心,一个发型而已,哪里能影响祝余同志的聪明脑瓜?”
他是会说话的。
没错,虽然头发不在,但祝余是靠脑子吃饭的人,她的聪明脑瓜可没有被剪坏!
被哄好的祝余一秒钟快乐。
她洗了半盘果子,趁着没刷牙跟宋扶疏分享,一边把五六颗小樱桃一齐塞进嘴里,一边含含糊糊地说:“我明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但晚饭肯定会来了,记得做我的份儿啊。”
宋扶疏颔首,“想不想吃蛋糕?”
手下剥了一颗枇杷,果肉金黄得微微泛着橙红色,像一轮灿烂金乌,送到祝余嘴边。
祝余点头:“吃!”
相当清脆响亮的一声,然后张开嘴,啊呜咬掉半个枇杷,甜蜜蜜地说:“宋扶疏,我愿意称你为全世界第一好的男人,和我姥爷我爸并列。”
宋扶疏把露出的枇杷核儿拿出来,果肉重新送到她嘴边,看她张开嘴一口吞了下去。
他笑着点头:“我的荣幸。”
……
真刀实枪的时候来了!
祝余今天醒得早,赖在床上,盯着天花板,脑袋里演练了“当首长问话如何回答的行测一百答”,自问已经是很有经验的战士了。
就是这天气,有点影响她发挥。
已经十一月了,按理说是该穿大棉袄的时候,但窝窝囊囊的厚实棉袄祝余实在不想穿,她个子高,穿这个像头直立行走的熊。
最后挑挑拣拣,弄了件军大衣,余颖的。
余颖给她整理领子,虽说其实已经很整齐了,嘴里絮絮叨叨:“你好好说话啊,控制点自己,人家领导问啥你再回,别人家说一句你咵咵咵恨不得把八辈祖宗报出来。”
祝余不忿:“我哪这么缺心眼了!”
余颖呵呵两声,让她转过去,又把后衣摆拍了拍,“你穿这件倒是正好,挺合身。”
祝余美滋滋:“那我和你轮流穿。”
现在军大衣很不好买的,正版的是部队发给军人的,得家里有当兵的才能有,但是仿制品的话好一些,余颖这件却是正的。
罐头厂她有个朋友儿子是当兵的。
上回寄来一件军大衣,全新的,对方不太舍得穿,余颖就偷偷换回来了,虽然是男同志的款,但她个子高,穿着也很合身。
余颖笑看了祝余一眼,“你早就盯上了是不是?我就说你这小眼神总看我呢。”
祝余嘻嘻:“我觉得它喜欢我!”
余颖不搭理她,过两天她就穿棉袄了,这军大衣祝余喜欢穿就穿吧,她打小就不喜欢穿得窝窝囊囊,能穿一件就不叠穿的人,每回到冬天就浑身难受,一弯腰,衣服全都堆在一起。
祝余只能忍受自己的身上多一样东西。
那就是手表。
说说笑笑聊着天,眼见着余颖把她的围巾和帽子都拿过来了,祝余终于忍不住,“还不用吧?接我的人还没来呢。”
她穿得全副武装坐在屋里不很傻吗?
余颖不听,“那还能让人家等着吧?”但确实有点热,她最后把围巾帽子塞进祝余怀里,“你抱着,等会儿一敲门你就戴上。”
然后一家人坐在炕上等待。
等了几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