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加起来,最多也就一年三个月的刑期,这是帝国法律的上限,是铁打的规矩,是雷打不动的底线。
这还只是理论上的上限。
而且,罪名是什么?
将人打至轻伤?
这个罪名,前提是对方愿意告、愿意追究。
如果对面不愿意,或者拿钱打发了,连立案都立不了,根本不算事,连案底都不会留。
这种事他干得多了,拿钱了事,对方拿了钱高高兴兴走人,谁还追究?
在他眼里,这根本不算犯罪,不过是花点钱就能解决的小事,跟吃饭喝水一样平常。
多次组织群体淫乱?
这个说小不小,说大——在帝国法律里,还真算不上什么重罪。
顶多是拘留几天,罚点款,再做个社区服务,不痛不痒,根本伤不到根基。
就当是给自己放个假,有什么大不了的?
出来之后照样逍遥快活,照样吃香的喝辣的,照样在这片区域横着走。
后者顶多是拘留,前者如果认罪态度好,再运作一下。
甚至可能六个月就能出来了,轻轻松松,根本不用受什么罪。
说不定还能混个缓刑,连牢都不用坐,在家待着就行,自由自在,根本不受影响,该干嘛干嘛。
他的账目都是干净的,干净得挑不出一点毛病,每一笔都经得起最严格的审查。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就算是最专业的审计人员来查,也查不出任何问题,查来查去都是合法生意。
表面上的钱,都是正经交易来的,有据可查,合法合规,经得起任何部门的审查。
发票、合同、流水、税务,样样齐全,样样合规。
那些真正见不得光的钱,早就悄无声息地转给了“朋友”——那些同样在这个链条里混的人。
那些同样需要互相照应、互相包庇的官员和大佬,形成了一个牢不可破的利益共同体。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谁也离不开谁。
而且没有人会私吞这笔钱。
因为谁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有一天也走到这一步。
留着这条路,就是给自己留后路。你今天吞了别人的钱,断了别人的活路,明天你进去了,谁还会来帮你?
这是他们心照不宣的规则,就像狼群之间的默契一样,谁破坏了规则。
谁就会被整个圈子抛弃,死无葬身之地,没人会帮他,没人会捞他。
贿赂?
他不敢。
那玩意儿会加刑期,而且会加很多,是实打实的重罪,一旦被查,就彻底完了,谁也保不住。
他算得太清楚了,什么能做,什么绝对不能碰,分寸拿捏得死死的,一点都不差。
绝对不会给自己留下任何把柄,绝对不会让自己陷入绝境,绝对不会让自己有翻不了身的风险。
他就跟走钢丝似的,每一步都踩在合法与非法的边缘,但从来不越界。
把法律玩得明明白白,钻空子钻得炉火纯青,比那些学法律的人还精通。
但在监狱里过上好日子,还是不难的。
有钱,有关系,有路子,坐牢也能坐得舒舒服服,跟度假没什么区别,吃香的喝辣的,根本不受罪。
甚至比外面过得还滋润。他甚至都已经想好了,要是真进去了,就带几本喜欢的书,每天晒晒太阳,看看书,养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