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德沉默了好几秒,看着他模仿自己的样子,心里又尴尬又无奈。
最后真心实意地点了点头,语气里带着几分认可和佩服,没有半点不服气:“聪明。你这眼光,确实毒。”
他是真觉得这狼人脑子好使。观察力敏锐,心思缜密,逻辑清晰。
能抓住细微的细节判断人心,而且胆子还大得很——
明知道他是新来的生面孔,还敢直接把人摆出来,摆明了是有恃无恐。
要么是真的干干净净没犯法,财务和关系都清白,要么就是太精明,太懂怎么在法律边缘反复横跳。
把规则玩得明明白白,钻透了法律的空子。
这种人最难对付,也最好用,如果能收为己用,绝对是一把锋利又好用的刀,能办很多别人办不成的事。
“不是聪明,是活得够久,在这破地方混得够久。”
查伍思德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尾巴在身后轻轻摆动,语气里带着点过来人的沧桑和疲惫。
像是看透了世间百态,见多了尔虞我诈。
“在这一片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的地方混,没点眼力见、没点脑子,早就进去吃牢饭了,不知道死多少次了,连骨头都剩不下。
我能在这一区稳这么多年,没人敢动我,靠的就是——看人准。
一眼就能看穿对方是个什么货色,是敌是友,是真客人还是来捣乱的。”
他盯着洛德,目光里带着玩味,还有一点点藏不住的好奇。
像是想把他从里到外看个通透,探究他的真实身份:“所以,朋友,你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如果是来找乐子的,我这儿要什么有什么,人、货、稀罕玩意儿,应有尽有,保证让你满意,玩得开心。
如果是来查我的,你也看见了,我这儿干干净净,账目清白,没有任何违法交易。
随便你怎么查,保证查不出一丁点儿问题,白费功夫。”
他说着,又摊了摊手,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嚣张得让人想揍他。
却又拿他没什么办法,气的人牙痒痒。
洛德正准备开口——他得赶紧想个合理理由。
既能解释自己为什么是新人,为什么不懂规矩,又能把话题往正经要货的方向拐,还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
脑子飞速运转,疯狂搜刮措辞,嘴巴都微微张开了,刚要出声——可查伍思德压根没给他说话的机会,直接打断了他。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查伍思德突然又拍了拍手,这次的掌声比刚才稍微重了一点。
对着旁边轻飘飘吩咐了一句,语气里带着点炫耀和得意,像是要拿出压箱底的宝贝。
招待最尊贵的客人:“来,把我珍藏的好东西端上来,让这位朋友尝尝鲜,别让人家觉得咱们怠慢了客人。”
那语气,活脱脱一个热情好客的主人,正要拿出最好的东西招待贵客。
大方得不行,一点都不心疼,仿佛那是什么稀世珍宝。
洛德微微一怔,还没来得及反应,心里带着疑惑,就看见几个穿着统一服饰的仆人,
端着银色的精致托盘轻手轻脚走过来,动作小心翼翼,弯腰驼背,生怕摔了什么宝贝。
每一步都走得稳稳当当,不敢有半点急促。
他们恭敬得不行,脸上带着谦卑的神情,弯腰把东西稳稳摆在洛德面前的茶几上。
连腰都不敢直起来,全程低着头,不敢看洛德,也不敢看查伍思德。
仆人的动作轻柔又专业,跟在摆放什么珍贵艺术品、稀世珍宝一样,恭敬得不行,生怕出一点差错。
托盘放下去的时候,甚至没有发出一丝声响,稳稳地落在茶几上,连一点震动都没有,平稳至极。